工程知识卡.
置信度 高更新 2026-09-25

GB/T 50500-2024 新版清单计价标准施工企业关注要点(风险分担/物价调差/措施计价/施工过程结算)

新版 GB/T 50500-2024 由强制性转推荐性(GB/T),施工企业最需关注四条主线:①招标文件/合同须明确计价风险内容、范围或幅度,禁止"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条款(3.3.1);②人工、主要材料、燃料动力费波动超约定幅度、或未约定且超 5% 时按附录 A 调差,价差只计增值税、不计管理费和利润(8.7.2、3.3.5);③措施项目宜总价或费率计价(2.0.10、3.2.1);④新增施工过程结算制度,其价款作为竣工结算依据(10.3.1、10.2.10)。

适用依据

  • GB/T 50500-2024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

主题定位

本卡汇总《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 50500—2024(替代 GB 50500—2013,由强制性转为推荐性 GB/T)中对施工企业影响最直接的计价规则变化,帮助投标报价、合同签订与结算管理时快速把握风险分担、物价调差、措施计价与施工过程结算四条主线。

核心结论

  • 风险分担:招标文件、合同须明确计量计价风险内容、范围或幅度,不得以"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约定(3.3.1);人工、主要材料、燃料动力费价格波动超出合同约定幅度,或合同未约定/约定不明且波动幅度超过 5% 时,可按附录 A(价格指数调差法或价格信息调差法)调整合同价格(8.7.2)。
  • 调差计税:物价变化引起的价差调整只计取增值税,不计取管理费、利润——管理费和利润的风险须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风险费用中自行考虑(3.3.5)。
  • 措施计价:分部分项宜采用单价计价、措施项目宜采用总价计价,另明确费率计价方式(2.0.10);措施清单按费率计价填"计算基础/费率/价格"列,按总价计价可只填"价格"列(附录 E 表 E.3.2)。
  • 施工过程结算:按合同约定节点办理过程结算,双方确认的过程结算价款作为竣工结算依据(10.3.1);支付申请须分列累计分部分项费、措施费、其他项目费(含暂列金额)、合同价款调整、增值税及应扣减金额等(10.2.10)。

适用边界

适用于以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的施工发承包活动;GB/T 为推荐性国标,签约后按合同约定执行,对施工企业约束力不减。本卡是变化要点指引而非逐条释义,具体调差方法、波动幅度、可调价材料范围以标准原文及招标文件/合同约定为准;单点价格查询、具体项目计价不在本卡范围。

深入查阅

详见 GB/T 50500—2024:第 3.3.1 条(风险内容及范围)、第 3.3.5 条(物价变化价差调整计税规则)、第 8.7.2 条(波动幅度 5% 兜底调差)、第 2.0.10 条(单价计价术语与三种计价方式)、第 3.2.1 条(清单计价方式与综合单价风险费用)、附录 E 表 E.3.2(措施项目清单构成明细分析表)、第 10.2.10 条(施工过程结算支付申请内容)、第 10.3.1 条(竣工结算与过程结算衔接);新旧对比可对照 GB 50500—2013 相应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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