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1210-2016 竖向剪刀撑构造规定:作业脚手架(8.2.3)与支撑脚手架(8.3.4)的宽度、倾角与设置间距
作业脚手架(GB 51210-2016 第 8.2.3 条):每道竖向剪刀撑宽度应为 4跨~6跨,且不应小于 6m、不应大于 9m,斜杆倾角 45°~60°;搭设高度 24m 以下在架体两端、转角及中间每隔不超过 15m 设一道并由底至顶连续设置,24m 及以上全外侧立面连续设置;悬挑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一律全外侧立面连续设置。支撑脚手架(第 8.3.4 条):按安全等级确定间距——Ⅱ级每隔不大于 9m、Ⅰ级每隔不大于 6m 设一道(架体周边及内部纵横),斜杆间水平距离宜 6m~9m,倾角 45°~60°。
适用依据
- GB 51210-2016《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第 8.2.3 条
- GB 51210-2016《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第 8.3.4 条
主题定位
本卡汇总《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GB 51210-2016 对竖向剪刀撑的构造规定:作业脚手架(第 8.2.3 条)与支撑脚手架(第 8.3.4 条)的剪刀撑宽度、斜杆倾角、设置间距,以及斜撑杆/交叉拉杆替代大剪刀撑的折算原则。
核心结论
竖向剪刀撑分作业脚手架、支撑脚手架两类,数值规定不同,须分开执行。
一、作业脚手架(第 8.2.3 条):在作业脚手架的纵向外侧立面上应设置竖向剪刀撑:
- 每道剪刀撑的宽度应为 4跨~6跨,且不应小于 6m,也不应大于 9m;剪刀撑斜杆与水平面的倾角应在 45°~60° 之间;
- 搭设高度在 24m 以下时,应在架体两端、转角及中间每隔不超过 15m 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由底至顶连续设置;搭设高度在 24m 及以上时,应在全外侧立面上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 悬挑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在全外侧立面上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二、支撑脚手架(第 8.3.4 条):
- 安全等级为Ⅱ级的支撑脚手架应在架体周边、内部纵向和横向每隔不大于 9m 设置一道;
- 安全等级为Ⅰ级的支撑脚手架应在架体周边、内部纵向和横向每隔不大于 6m 设置一道;
- 竖向剪刀撑斜杆间的水平距离宜为 6m~9m,剪刀撑斜杆与水平面的倾角应为 45°~60°。
替代与补充规定(条文说明):
- 以斜撑杆或交叉拉杆替代作业脚手架大剪刀撑时,按斜撑杆、交叉拉杆覆盖面积与大剪刀撑斜杆覆盖面积相等的原则确定间隔距离:搭设高度 24m 以下时覆盖面积可按外立面的 1/8~1/6 布设;24m 以上或需满布大剪刀撑时按 1/4~1/3 布设。斜撑杆、交叉拉杆在相邻两个立杆间竖向由底至顶连续布设,水平向间隔一定跨数后再行布设。
- 替代时水平向间隔:「搭设高度在 24m 以下时,应每隔 5跨~7跨设置一道;搭设高度在 24m 以上时,应每隔 1跨~3跨设置一道」,应按搭设高度高者执行上线、搭设高度低者执行下线控制。
- 支撑脚手架竖向剪刀撑的斜杆宜交汇在水平杆设置层位置;剪刀撑或斜撑杆、交叉拉杆是保证支撑脚手架整体稳定、传递水平荷载、增强架体整体刚度的主要杆件;其布置密度对架体承载力影响较大——立杆间距和水平杆间距不变时,加密设置可显著提高架体承载力。
适用边界
- 数值适用于 GB 51210-2016 体系下的作业脚手架与支撑脚手架;每道剪刀撑宽度受「4跨~6跨」与「不小于 6m、不大于 9m」双条件同时约束;倾角统一为 45°~60°。
- 作业脚手架按搭设高度 24m 分档设置间距;悬挑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不论高度一律全外侧立面由底至顶连续设置,不适用 24m 以下的分隔设置规定。
- 支撑脚手架不按搭设高度、而按安全等级(Ⅰ级每隔不大于 6m、Ⅱ级每隔不大于 9m)确定剪刀撑间距。
- 斜撑杆/交叉拉杆替代大剪刀撑须满足覆盖面积折算原则,不得随意减少;其水平向间隔按搭设高度高者执行上线、低者执行下线。
- 不适用:铁路等专用工程脚手架体系(另有专门标准);本卡仅为构造规定,不含承载力验算方法。
深入查阅
- 条文原文见 GB 51210-2016《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第 8.2.3 条(作业脚手架竖向剪刀撑)及条文说明、第 8.3.4 条(支撑脚手架竖向剪刀撑)及条文说明。
- 同标准作业脚手架底部构造还规定:扫地杆一般在距地面 200mm 的位置设置纵向扫地杆,横向扫地杆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设置,作用是增强架体整体性、减小底部立杆计算长度。
- 配套专业脚手架规范可对照查阅:JGJ 130《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231《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标准》等对剪刀撑构造有更细规定。
关键词
- 竖向剪刀撑
- 剪刀撑
- 作业脚手架
- 支撑脚手架
- GB 51210
- 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
- 安全等级
- 搭设高度24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