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DB11/T 2382-2024消耗量标准:管道支架须单独计算并套用独立子目(C10-4-1/C10-4-2按100kg、成品抗震支架按副、成品管卡按个、工业管道管架C8-14-1)
北京《建设工程施工消耗量标准》DB11/T 2382-2024 对管道支架制作、安装设独立子目,编预算须单独计算并套用:一般管架 C10-4-1(制作)/C10-4-2(安装)按100kg计;成品抗震支架 C10-4-3/C10-4-4按「副」计(侧纵向支架执行侧向支架项目、人工消耗量×1.05,主材含锚栓与扩底锚栓);成品管卡 C10-4-5按「个」计;工业管道管架 C8-14-1按100kg(异形管架×1.3、不锈钢管架×1.1)。木垫式、弹簧式管架执行管道支架制作安装相应项目,防腐木垫、弹簧减震器主材另计;室外管道地上型钢支架执行附录C.3。
适用依据
- DB11/T 2382-2024《建设工程施工消耗量标准》第6.10节(6.10.20、6.10.29条)
- DB11/T 2382-2024 附录C 表C.10.23-1 管道支架制作(C10-4-1、C10-4-2)
- DB11/T 2382-2024 附录C 表C.10.23-3 成品抗震支架安装(C10-4-3、C10-4-4)
- DB11/T 2382-2024 附录C 表C.8.83 管架制作安装(C8-14-1)
- GB/T 50856-2024《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第3.0.10条
主题定位
北京地区按《建设工程施工消耗量标准》DB11/T 2382-2024 编制施工消耗量(预算、最高投标限价等)时,管道支架是否需单独计算、套用哪些子目、有哪些系数与主材另计规定——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第6.10节)及工业管道口径。
核心结论
管道支架需要单独计算、单独套用支架子目,不能默认含在管道安装子目内。依据 DB11/T 2382-2024:
1. 一般管架(表C.10.23-1 管道支架制作):C10-4-1「制作 一般管架」、C10-4-2「安装 一般管架」,计量单位均为 100kg,按设计计算支架重量分别套用两条子目。
- C10-4-1 工作内容包括场内搬运、放样、切断、调直、煨制、钻孔、坡口、焊接、制作;每100kg消耗型钢105.0000kg;人工(综合用工二类)4.27工日/100kg。
- C10-4-2 工作内容包括测量、定位、打胀栓、组对、固定管架;人工 2.646工日/100kg。
- 管道支架采用木垫式管架、弹簧式管架时,均应执行管道支架制作安装相应项目,防腐木垫、弹簧减震器主材应另计;
- 室外管道采用地上型钢支架时,应执行附录C.3 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2. 成品抗震支架(表C.10.23-3 成品抗震支架安装):单管侧向支架 C10-4-3、C10-4-4,计量单位「副」;工作内容包括测量、定位、切割、组对、栽(埋)螺栓、安装、校正、固定管架;成品抗震支吊架安装分单管侧向支架和门型侧向支架安装,侧纵向支架安装应执行相应侧向支架安装项目,人工消耗量乘系数 1.05;主材「抗震支架(含锚栓)」中包含锚栓和扩底锚栓。
3. 成品管卡:C10-4-5(公称直径15mm以内),计量单位「个」;适用于各种成品管卡、扣座的安装;工作内容包括测量、定位、打眼、固定管卡、堵洞。
4. 工业管道管架(表C.8.83 管架制作安装,C8-14-1 一般管架,100kg):除木垫式、弹簧式管架外,其他类型管架均执行一般管架项目;木垫式管架已综合考虑成品木垫和自加工木垫;弹簧式管架制作安装不包括弹簧减振器,其材料含量应另行计算;采用成型钢管焊接的异形管架制作安装按一般管架项目执行、施工消耗量乘系数 1.3;不锈钢管架制作安装按一般管架项目执行、施工消耗量乘系数 1.1。
5. 章节指引(第6.10节):室外管道——「管道支架安装应按本标准第6.11.35~6.11.38条规定执行」(6.10.20);室内管道——「室内管道支架安装应按第6.10.39~6.10.42条规定执行」(6.10.29)。
适用边界
- 适用于北京地区工程、采用 DB11/T 2382-2024 编制施工消耗量的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及工业管道口径;外地项目按当地消耗量/定额标准执行。
- 本条属「组价/套子目」层面规则,与「清单列项」层面并行:普通管道支吊架已含在管道安装清单项目工作内容中(GB/T 50856-2024 第3.0.10条)、一般不单列,组价时按独立子目另行套用制作、安装,注意勿重复计取。
- 抗震支架按成品支吊架考虑(主材含锚栓、扩底锚栓),数量以抗震设计布置图为准;防腐木垫、弹簧减震器需另计主材。
- 子目设置、消耗量与系数以现行版 DB11/T 2382-2024 原文为准。
深入查阅
- DB11/T 2382-2024《建设工程施工消耗量标准》第6.10节「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一般规定 6.10.1~6.10.14、室外管道 6.10.15~6.10.23、室内管道 6.10.24 起;支架条款 6.10.20、6.10.29。
- 附录C 通用安装工程:表C.10.23-1 管道支架制作(C10-4-1、C10-4-2);表C.10.23-3 成品抗震支架安装(C10-4-3、C10-4-4);成品管卡子目 C10-4-5(公称直径15mm以内)及后续规格;表C.8.83 管架制作安装(C8-14-1)。
- 清单列项层面对照 GB/T 50856-2024《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第3.0.10条及附录N(编码031301)。
关键词
- 管道支架
- 管架制作安装
- C10-4-1
- C10-4-2
- 成品抗震支架
- 成品管卡
- DB11/T 2382-2024
- 消耗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