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2024定额桥涵册水上施工界定:看施工方式而非水深(船舶施工/栈桥/筑岛),水深仅定钻孔工作平台档位
TB/T 10823-2024 第二册桥涵定额「水上」界定看施工方式、无水深数值分界:水上定额适用于设计采用船舶施工的工程及水上栈桥未与陆地连接的工程;栈桥与陆地连接时混凝土改陆上拌制运输、浇筑及钢筋按施组调整船舶数量,河滩、水中筑岛采用陆上定额。水深只决定水上钻孔工作平台档位:QY-219 桩径≤2.0m 水深≤5m、QY-220 桩径≤3.5m 水深≤10m、QY-221 桩径≤3.5m 水深≤20m、QY-218 钢围堰上平台。同桩径同地层水上钻孔基价约为陆上 2.2 倍,差价大头是船机费+人工增约四成+型钢定位用料;浇筑水下混凝土水上约为陆上 4.4 倍;水上还须另计工作平台,为总价差距最大头。
适用依据
- TB/T 10823-2024 铁路工程预算定额 第二册 桥涵工程(册综合说明第二条;第一章第四节钻孔桩与挖孔桩 (九)水上钻孔工作平台 QY-218~QY-221)
主题定位
本卡讲 TB/T 10823-2024《铁路工程预算定额 第二册 桥涵工程》中「水上施工」的界定规则(看施工方式而非水深)、水深在定额中的作用(仅定钻孔工作平台档位),以及同一根桩水上/陆上套价的差异构成,供铁路桥涵造价编制与审核直接套用。
核心结论
一、水上/陆上界定——看施工方式,不看水深。册《综合说明》第二条原文:「水上定额适用于设计采用船舶施工的工程及水上栈桥未与陆地连接的工程。水上如采用栈桥、栈桥加平台或筑堤等(栈桥应与陆地连接),则混凝土工程采用陆上混凝土搅拌站拌制、运输,混凝土浇筑及钢筋等水上工程根据施组情况调整船舶数量;筑堤或栈桥等按本册定额第一章或第五章相关子目另计。河滩、水中筑岛施工采用陆上定额。」判定规则:①设计采用船舶施工(船上钻孔/浇筑)→ 水上定额;②水上栈桥未与陆地连接 → 水上定额;③栈桥/栈桥加平台/筑堤(栈桥与陆地连接)→ 混凝土按陆上拌制、运输,浇筑及钢筋按施组调整船舶数量,栈桥/筑堤另计;④河滩、水中筑岛 → 陆上定额。本册没有「水深多少米算水上」的数值分界,水深只影响工作平台选档。
二、水深的作用——水上钻孔工作平台按桩径+水深分档(100m² 计量):QY-218 钢围堰上钻孔平台(最低档,基价约为 QY-219 的一半);QY-219 钻孔工作平台 桩径≤2.0m 水深≤5.0m;QY-220 桩径≤3.5m 水深≤10m;QY-221 桩径≤3.5m 水深≤20m(约为 ≤5m 档的 1.8 倍)。
三、同桩同地层水上 vs 陆上差价构成(以桩径≤1.25m、砂砾石、冲击钻为例): ① 钻孔(10m 计量):水上基价约为陆上 2.2 倍。差异构成:人工增约四成(Ⅲ类工 19.570→27.814 工日,船上作业效率低);冲击成孔机台班基本持平;船机为水上独有且是差价大头(内燃拖轮、运输驳船、潜水工作船、工程驳船等);起重机械水上换大一号(陆上汽车起重机≤25t → 水上履带式起重机≤50t);材料上陆上含造浆取水 7.134t,水上无"水"而膨润土增耗约 190kg,并增加槽钢/角钢/钢板/镀锌低碳钢丝等钻机定位与平台加固用料。 ② 浇筑水下混凝土(10m³ 计量,仅浇筑操作费,混凝土材料另计):水上约为陆上 4.4 倍,机械从陆上单一汽车起重机变为起重船、浮运式起重船、混凝土输送泵、布料机、运输驳船、塔式起重机、拖轮等水上船机组合。 ③ 水上桩还须另计陆上桩没有的项目:水上钻孔工作平台(QY-219/220/221 按水深档)或钢围堰上平台(QY-218);栈桥方案计栈桥子目(按水深≤10m 一档)。该项金额远大于钻孔差价本身,是水上与陆上桩总价差距的最大头。
四、编制提示:同一根水上桩按清单项拆分独立套价:①钻孔(按地层/桩径选水上档)②工作平台(按水深≤5/10/20m 选档)③浇筑(水上)④钢护筒、钢筋笼制作安装及运输(钢筋定额未含成型钢筋由集中加工场至安装地点运输,按基本定额另计)。施工图明确筑岛/接岸栈桥方案时按陆上定额+栈桥/筑堤另计处理。
适用边界
- 本卡适用于 TB/T 10823-2024 第二册桥涵工程的预算/概算编制与审核;本册定额适用于内陆铁路桥梁、涵洞工程。
- 水上/陆上判定以设计施工方式为准,不能仅凭水深判断;水深仅用于水上钻孔工作平台档位选择(≤5m/≤10m/≤20m)。
- 定额基价为基期价格,编制期须按价差规定调整(调价不调量,消耗量不得擅改);本卡为对外展示卡不含具体金额数字,套价数据以定额本册原文为准。
- 公铁两用桥公路桥面除斜拉桥公路桥面结合板及湿接缝外,可采用公路工程定额相关子目(与本册水上规则无涉)。
深入查阅
详见 TB/T 10823-2024《铁路工程预算定额 第二册 桥涵工程》:册《综合说明》第二条(水上/陆上界定总则,并注意辅助结构按摊销计入、钢筋含损耗及套筒、预应力筋含 4% 损耗(未含工作长度时 9%)、预制构件运输另计等通用说明);第一章第四节钻孔桩与挖孔桩「(九)水上钻孔工作平台」子目 QY-218~QY-221(钢围堰上钻孔平台,及桩径≤2.0m 水深≤5.0m、桩径≤3.5m 水深≤10m、桩径≤3.5m 水深≤20m 三档);钻孔子目陆上 QY-95、水上 QY-151(桩径≤1.25m 砂砾石)及水上 QY-148(桩径≤1.25m 土层);浇筑子目 QY-204(陆上非泵送)、QY-208(水上冲击钻)。栈桥/筑堤按本册第一章或第五章相关子目另计;成型钢筋及钢筋笼运输、预制构件运输按基本定额相关子目另计。
关键词
- 水上定额
- TB/T 10823-2024
- 桥涵定额
- 水上钻孔工作平台
- 钻孔桩
- 水上施工界定
- 栈桥
- 筑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