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计价设备与材料划分的判定依据与费用归属(GB/T 50531-2009 一般规定,含工艺性主要材料按设备处理)
按 GB/T 50531-2009:划分设备与材料应根据供货范围、特性及标准定义确定,不应仅依据物品品名划分(第3.1.1条);设备范畴费用列入设备购置费,材料范畴费用按专业分类分别列入建筑工程费或安装工程费(第1.0.3、3.2.2条)。设备含建筑设备、工艺设备和工艺性主要材料(长输管道、长输电缆、特殊阀门装置等按设备计价);设备范围=本体+5项随设备供货内容(配件备件、成套管线仪表、随厂供货的梯子平台栏杆、检修计量专用器具、附属油类化学药品填料)。兜底规则:非现场制作的界定为设备,部分非现场制作现场组装的界定为设备,采购定型产品现场制作的可界定为材料(第3.1.7条)。
适用依据
- GB/T 50531-2009《建设工程计价设备材料划分标准》第1.0.3、2.0.1、2.0.2、2.0.4、2.0.6、2.0.7、3.1.1、3.1.4、3.1.5、3.1.7、3.2.2、3.2.3、3.2.4、4.1.2 条及表4.1.2
- JTG 3830-2018《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附录C 设备与材料的划分标准 C.0.1~C.0.3
主题定位
建设工程计价中"设备"与"材料"的划分依据、定义边界、随设备供货内容的范围,以及划分结果对应的费用归属(设备购置费 / 建筑工程费 / 安装工程费)。适用于编制工程造价文件时的费用归类判定。
核心结论
一、划分目的与费用归属(GB/T 50531-2009 第 1.0.3 条)
"设备材料划分是建设工程计价的基础,在编制工程造价有关文件时,应依据本标准的规定,对属于设备范畴的相关费用应列入设备购置费,对属于材料范畴的相关费用应按专业分类分别列入建筑工程费或安装工程费。" 第 3.2.2 条进一步明确:凡属于设备范畴的有关费用,包括设备费、设备运杂费等从属费用,均应列入设备购置费;凡属于材料范畴的有关费用,包括材料运杂费、保管费等,可按专业类别分别列入建筑工程费或安装工程费。
二、划分的第一原则(第 3.1.1 条)
"在划分设备与材料时,应根据其供货范围、特性等情况,以及本标准对设备、材料的定义分别确定,不应仅依据物品的品名而划分。" 即不能因为叫"水泵""配电柜""风机"就判为设备,也不能因为工程量清单里写成"某某材料"就判为材料,须看功能属性与供货形态。
三、法定定义(第 2.0.1、2.0.7 条)
- 设备 equipment(2.0.1):"经过加工制造,由多种部件按各自用途组成独特结构,具有生产加工、动力、传送、储存、运输、科研、容量及能量传递或转换等功能的机器、容器和成套装置等。"
- 材料 building component(2.0.7):"为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所需的,经过工业加工的原料和设备本体以外的零配件、附件、成品、半成品等。" 关键分界:设备本体以外的零配件、附件、成品、半成品,归入材料。
四、相关术语(第 2.0.2、2.0.4、2.0.6 条)
- 建筑设备(2.0.2):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备安装工程应作为一个整体,在资产交易时建筑工程属于房产,一般要以整体价值来体现,本条将为房屋建筑及其附属工程中功能服务的电气、采暖、通风空调、给排水、通信及建筑智能等设备均界定为建筑设备。
- 标准设备(2.0.4):一般以国家或行业规定的产品标准进行批量生产,标准设备也称为定型设备。
- 工艺性主要材料(2.0.6):专门用于工程计价中归属于设备的主要材料,泛指在工业、农业、交通、通信、电力、仓储等工程项目中的费用价值占工程费用比重较大,且是构成工艺主要材料的长输管道、长输电缆、长输光纤电缆,以及达到规定规格、压力、材质要求的特殊阀门、装置等。
五、设备的构成(第 3.1.4 条)
"本标准所指的设备除包括建筑设备、工艺设备外,还包括工艺性主要材料。" 其中工艺设备既有按国家或行业产品标准批量生产的定型设备,也有专门设计后由设备制造厂家特别制造或部分制造、以及由施工企业制作的特殊设备。
六、设备的范围=本体+5 项随设备供货内容(第 3.1.5 条)
设备的范围除应包括设备本体外,一般还应包括以下内容: 1 随设备购置的配件、备件等; 2 依附于设备或与设备成套的管、线、仪器仪表等; 3 附属于设备本体并随设备制造厂配套供货的梯子、平台、栏杆、防护罩等; 4 为设备检验、维修、保养、计量等要求随设备供货的专用设备、器具、仪器仪表等; 5 附属于设备本体并随设备订货的油类、化学药品、填料等材料。 判据是"是否随设备一并供货"——随设备成套供货的管线、平台栏杆、梯子、仪表,即使单看像材料/钢结构,也随设备一并计入设备购置费。
七、兜底规则(第 3.1.7 条)
"依照本标准的有关规定,仍难以区分设备或材料的,凡非现场制作的可界定为设备,部分非现场制作而进行现场组装的应界定为设备,采购定型产品现场制作的可界定为材料。"
八、建筑设备的费用归属(第 3.2.3、3.2.4 条)
- 第 3.2.3 条:"工业、交通等项目中的建筑设备购置有关费用应列入建筑工程费。"目的是便于技术经济指标的统一。
- 第 3.2.4 条:"单一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建筑设备购置有关费用宜列入建筑工程费。"条文说明指出:房屋建筑及其附属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应为一个整体,资产交易时建筑工程属于房产、一般以整体价值体现,故合理的做法是列入建筑工程费;但考虑现状与计价习惯,民用工程项目中单一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也可依据地方的有关规定和计价习惯列入设备购置费。
九、分类划分表
第 4.1.2 条:通用设备安装工程设备材料划分应执行表 4.1.2《通用设备安装工程设备材料划分》的具体规定。
十、公路行业细化(JTG 3830-2018 附录 C)
附录 C《设备与材料的划分标准》:
- C.0.1:工程建设设备与材料的划分,直接关系到投资构成的合理划分、概(预)算的编制以及施工产值的计算等方面;本规定如与国家主管部门新颁布的规定相抵触,按国家规定执行。
- C.0.2:适用范围为公路建设机电设备和建筑材料的划分。
- C.0.3 划分原则:"凡是经过加工制造,由多种材料和部件按各自用途组成生产加工、动力、传送、储存、运输、科研等功能的机器、容器和其他机械、成套装置等均为设备。"设备分为标准设备和非标准设备:**标准设备(包括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指按国家规定的产品标准批量生产的、已进入设备系列的设备;非标准设备指国家未定型、非批量生产的,由设计单位提供制造图纸,委托承制单位或施工企业在工厂或施工现场制作的设备。
- 设备一般包括:1)各种设备的本体及随设备到货的配件、备件和附属于设备本体制作成型的梯子、平台、栏杆及管道等;2)各种计量器、仪表及自动化控制装置、试验仪器及属于设备本体部分的仪器仪表等;3)附属于设备本体的油类、化学药品等设备的组成部分;4)用于生产或生活、附属于建筑物的水泵、锅炉及水处理设备、电气、通风设备等。
- 材料:为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所需的经过工业加工的原料和在工艺生产过程中不起单元工艺生产作用的设备本体以外的零配件、附件、成品、半成品等均为材料。
适用边界
- 本卡结论出自 GB/T 50531-2009 及其条文说明、公路行业 JTG 3830-2018 附录 C;各行业(铁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另有细化附录时,应以本行业现行规定为准(JTG 3830-2018 附录 C 亦明确"本规定如与国家主管部门新颁布的规定相抵触,按国家规定执行")。
- 划分结论服务于计价口径(计入设备购置费还是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与会计上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划分、与招标采购的"货物/工程"分类不是同一口径,不可互相套用。
- 建筑设备费用的归属存在行业与计价习惯差异:工业、交通等项目应列入建筑工程费;单一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宜"列入建筑工程费,民用项目也可按地方规定与计价习惯列入设备购置费——须先确认所在行业与地方的计价规则。
- 第 3.1.5 条的随设备供货 5 项,需以订货合同/供货范围(是否随设备制造厂配套供货、是否随设备订货)为事实依据,不能凭图纸外观判断。
- 工艺性主要材料按设备处理有前置条件:须属于工业、农业、交通、通信、电力、仓储等工程项目,且费用价值占工程费用比重较大、构成工艺主要材料(长输管道、长输电缆、长输光纤电缆,或达到规定规格/压力/材质要求的特殊阀门、装置等)。
深入查阅
- GB/T 50531-2009《建设工程计价设备材料划分标准》第 1.0.3 条(划分目的与计价归属)、第 2 章术语(2.0.1 设备、2.0.2 建筑设备、2.0.4 标准设备、2.0.6 工艺性主要材料、2.0.7 材料)、第 3.1 节一般规定(3.1.1 划分原则、3.1.4 设备构成、3.1.5 设备范围 5 项、3.1.7 兜底规则)、第 3.2 节(3.2.2 费用归属、3.2.3 与 3.2.4 建筑设备归属)、第 4.1.2 条及表 4.1.2《通用设备安装工程设备材料划分》。
- JTG 3830-2018《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附录 C《设备与材料的划分标准》C.0.1~C.0.3。
- 使用时宜同步查阅本行业概预算编制办法的对应附录(如公路机电与建材划分附录)及第 4 章分类划分表,按专业逐项对照确定。
关键词
- 设备材料划分
- GB/T 50531-2009
- 设备购置费
- 工艺性主要材料
- 建筑设备
- 主材判定
- 随设备供货
- 建筑工程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