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水工程闭水(蓄水)试验与淋水试验的组织与验收要求
防水验收按部位选试验方式:可蓄水的屋面及厨卫地面用蓄水(闭水)试验(≥24h、最浅处≥20mm),厨卫面层完工后再做第二次;坡屋面、外墙、有防水要求的墙面、幕墙用淋水试验(屋面≥2h、外墙及室内墙面≥30min,幕墙按 JGJ/T 139-2020 附录D 参数);渗漏处理后重新试验,合格后填写试验记录归档。
适用依据
- GB 55030-2022 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
- GB 50207-2012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 JGJ/T 299-2013 建筑防水工程现场检测技术规范
- JGJ/T 139-2020 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 DB11/T 1811-2020 厨房、厕浴间防水技术规程
- DB11/T 1076-2023 居住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 DB33/T 1140-2017 住宅工程分户质量检验技术规程
主题定位
防水工程验收中闭水(蓄水)试验与淋水试验的方式选择、参数底线、组织流程与渗漏处理,覆盖屋面、厨房厕浴间、外墙与幕墙等部位。
核心结论
- 按部位选试验方式:可蓄水的屋面及厨卫间楼地面用蓄水(闭水)试验,檐沟、天沟、雨水口必做蓄水;不能蓄水的坡屋面用淋水或雨后观察;有防水要求的墙面及建筑外墙用淋水试验;玻璃幕墙用专用装置淋水。
- 参数底线:蓄水时间≥24h,蓄水最浅处≥20mm,蓄水总重量不得超出结构承载能力;屋面淋水≥2h(或雨后观察达中雨量级);外墙及室内有防水墙面淋水≥30min,高层宜分层淋水并保证墙面连续满流;幕墙淋水水嘴距幕墙≥530mm,每检验区域1800mm×1800mm、喷水量≥4L/(m²·min)、持续5min。
- 组织流程:封堵地漏管口、围挡后注水并标记水面,专人观察水面下降与背水面渗漏,重点检查穿楼板管道根部、立管根部、女儿墙卷材收头、地漏周边;发现渗漏立即停止,处理后再重新试验;厨卫间防水层完工做第一次蓄水,面层完工后做第二次蓄水;合格后填写蓄水/淋水试验记录并归档。
适用边界
适用于建筑工程屋面、厨房厕浴间、外墙、幕墙等部位的防水验收;蓄水试验以具备蓄水条件(可围挡、能承重)为前提。所列参数为最低要求;地方或专业规范另有更严规定时从其规定;地下工程防水验收另有要求,不在本卡范围。
深入查阅
强制性国标《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 55030-2022 第6.0.10、6.0.11条;《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2012 第9.0.8条;《建筑防水工程现场检测技术规范》JGJ/T 299-2013 第12.1.3条;《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T 139-2020 附录D;地方规程可参考 DB11/T 1811-2020、DB11/T 1076-2023、DB33/T 1140-2017。
关键词
- 闭水试验
- 蓄水试验
- 淋水试验
- 防水工程验收
- 屋面防水
- 外墙淋水
- 幕墙淋水
- 蓄水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