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知识卡.
置信度 高更新 2026-08-27

争议价款解决前已完工程继续计量支付:无争议部分照付(GB/T 50500-2024 §9.4.11、§8.1.5)与争议部分暂定价格机制(监理暂定价→多退少补)

争议价款解决前已完工程应当继续计量支付,不是整体冻结:GB/T 50500-2024 第9.4.11条要求发包人按无争议部分的清单项目计量与计价结果出具进度款支付证书并支付进度款;第8.1.5条要求争议解决期间双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不应影响发包人按规定支付进度款。争议部分按「协商→项目监理机构提出暂定价格(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仅作临时支付依据、最终结算多退少补」处理(GB/T 50319-2013 第6.3.4条);暂定单价按「相同项目→类似项目→造价管理机构信息价+投标报价浮动率→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顺序确定(DBJ41/T 208-2018 第7.3.4条);竣工结算复核有异议的,无异议部分先办理不完全竣工结算(第10.3.7条)。

适用依据

  • GB/T 50500-2024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 第8.1.5、9.4.11、10.3.7条
  • GB/T 50319-2013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第6.3.4条
  • DBJ41/T 208-2018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 第7.3.4条

主题定位

争议价款解决之前,已完工程要不要继续计量支付?按什么价格暂定临时支付?本卡给出规范依据与操作机制:无争议部分照常计量支付,争议部分走「协商→监理暂定价格(经建设单位同意)→临时支付、最终多退少补」,适用于进度款与竣工结算两个阶段。

核心结论

一、争议期间已完工程应当继续计量支付,但按「无争议部分照付、争议部分暂缓按暂定价临时付」拆分处理:

  • GB/T 50500-202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第9.4.11条:「若发承包双方对部分清单项目的计量与计价结果存有争议,发包人应按无争议部分的清单项目计量与计价结果向承包人出具进度款支付证书并支付进度款。」——争议只影响争议项目本身,无争议部分照常计量、照常出支付证书、照常付款,不得整体冻结。
  • 同标准第8.1.5条:「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发承包双方在争议解决期间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直到争议得到解决。」且「发承包双方对合同价款调整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而采取争议解决处理的,不应影响发包人按规定支付进度款和已达成一致意见的合同调整价款。」——争议不是拒付进度款或停止计量的理由。

二、争议部分按什么价格暂定——「协商 → 监理暂定 → 多退少补」机制:

  • GB/T 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6.3.4条:「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未能就工程变更费用达成协议时,项目监理机构可提出一个暂定价格并经建设单位同意,作为临时支付工程款的依据。工程变更款项最终结算时,应以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达成的协议为依据。」三个程序要件:①先协商;②协商无效由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暂定价格;③须经建设单位同意。暂定价仅是临时支付依据,不是最终结算依据,最终以双方协议、争议评审/调解结果或仲裁诉讼裁决为准,多退少补。
  • 暂定单价的具体确定顺序(DBJ41/T 208-2018《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第7.3.4条,与 GB/T 50500 系列变更估价原则一致):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项目的按相同项目单价;无适用也无类似项目时,由施工单位根据争议项目的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施工单位投标报价浮动率提出单价,报项目监理机构,由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约定;信息价格缺价的,由施工单位通过市场调查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单价,同样报项目监理机构后三方协商约定。

三、竣工结算阶段同口径(GB/T 50500-2024 第10.3.7条):发包人或承包人对复核结果存有异议的,「无异议部分应按本条第1款的规定办理不完全竣工结算;有异议部分应由发承包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按本标准第11章规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适用边界

①「无争议部分照付」是强制性程序要求,但合同另有约定(如已约定争议付款冻结规则、争议评审程序)的从其约定——第8.1.5条保留「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例外;②监理暂定价格以「协商无效」为前提,且须事先征得建设单位同意方可作为临时支付依据;③暂定价不等于结算价,最终以双方达成的协议或争议解决结果为准,多退少补;④争议解决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停工、拒付不是处理争议的合法手段;⑤DBJ41/T 208-2018 为地方性监理工作标准(河南),其暂定单价顺序与国家标准变更估价原则一致,其他地区按本地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⑥第9.4.11条适用于期中进度款支付,竣工结算复核异议走第10.3.7条不完全结算程序,两者阶段不同、口径一致。

深入查阅

详见 GB/T 50500-202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第8.1.5条(争议期间合同义务)、第9.4.11条(进度款支付中争议项目处理)、第10.3.7条(竣工结算复核异议与不完全结算)、第11章(争议解决:协商、争议评审、调解、仲裁/诉讼);GB/T 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6.3.4条(监理暂定价格);DBJ41/T 208-2018《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第7.3.4条(争议项目单价确定顺序)。争议解决期间继续履行与发包人拒付无争议部分进度款时的索赔救济,可衔接 GB/T 50500-2024 第9.4.12条(引第8.11.9条索赔)。

关键词

  • 争议价款
  • 无争议部分
  • 暂定价格
  • 进度款支付
  • 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 临时支付
  • 多退少补
  • 不完全竣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