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临时用电容量与临时用水量计算方法(需要系数法负荷计算 + 用水量分项公式 + 消防用水取值 + 管径计算)
临时用电按需要系数法 P计=1.05~1.1×(K1ΣP1/cosφ+K2ΣP2+K3ΣP3+K4ΣP4) 计算,设备≥5台或容量≥50kW须编临时用电工程组织设计(JGJ/T 46-2024);临时用水 Q总=max(工程+生活用水,消防用水)×1.10,消防用水按 GB 50720-2011 表5.3.5/5.3.6(强制条文);管径 d=√(4Q/(πv·1000))。铁路口径:≥6kV电力线、≥100mm或≥2km给水管路入大临,否则入小临随施工措施费打包。
适用依据
- JGJ/T 46-2024
- GBJ 213-90
- GB 50842-2013
- GB 50653-2011
- GB 50720-2011
- TB 10801-2024
- TB 10811-2024
主题定位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容量与临时用水量的计算方法:需要系数法负荷计算、变压器容量选择、用水量分项确定与消防用水取值、管径计算,以及铁路工程大临/小临对临时电力线、给水管路的计价口径。
核心结论
临时用电:用电设备≥5台或总容量≥50kW应编制临时用电工程组织设计(JGJ/T 46-2024 第10.1.1条),负荷计算可采用需要系数法(第10.1.2条):P计=1.051.1×(K1ΣP1/cosφ+K2ΣP2+K3ΣP3+K4ΣP4)。电动机类K=0.50.7、cosφ=0.650.75;电焊机K=0.50.6;室内照明K=0.8;室外照明K=1.0。变压器容量S≥P计,再留10%20%裕量。
临时用水:Q总=max(工程用水+生活用水,消防用水)×1.10(10%备用量,GBJ 213-90 第2.1.3条、GB 50842-2013 第4.1.4条、GB 50653-2011 第3.0.7条);消防用水按强制性条文 GB 50720-2011 表5.3.5(临时用房)、表5.3.6(在建工程)查表取值。管径d=√(4Q/(πv·1000))(m),经济流速1.52.5 m/s。
铁路口径:供电电压≥6kV的临时电力线、管径≥100mm或长度≥2km的给水管路计入大型临时设施费;未达到的归小型临时设施,随施工措施费按(基期人工费+基期施工机具使用费)×费率打包计取(TB 10801-2024 第3.8.3条、第3.6节)。
适用边界
K与cosφ取值属行业通行口径(施工手册/施组教材),标准只规定方法不列系数表,实际以设备铭牌清单为准;消防用水具体数值须按现行版本规范查表;铁路大临/小临口径仅适用于铁路概预算编制,一般建筑、市政、矿山项目不适用该口径。
深入查阅
JGJ/T 46-2024 第10.1.1、10.1.2条;GBJ 213-90 第2.1.3条、GB 50842-2013 第4.1.4条、GB 50653-2011 第3.0.7条;GB 50720-2011 第5.3.5、5.3.6条(强制性条文);铁路口径见 TB 10801-2024 第3.8节、TB 10811-2024 第2.8节。
关键词
- 临时用电
- 需要系数法
- 负荷计算
- 临时用水
- 施工用水量
- 消防用水量
- 管径计算
- 临时电力线
- 给水管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