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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信度 高更新 2026-09-28

室内防水(楼地面/墙面卷材、涂膜、防水砂浆)册别归属判定:防水层本体套「屋面及防水工程」册,装饰册楼地面章只承担垫层/找平/保护层等依附构造层

室内有防水要求房间(卫生间、厨房、阳台等)的防水层本体(卷材、涂膜、防水砂浆)应套「屋面及防水工程」章的「楼(地)面防水、防潮」节(清单编码010904)、墙面防水节(010903),属建筑工程防水册;装饰册楼地面章只承担依附构造层——垫层、找平层、保护层、面层、踢脚线,不含涂膜及卷材防水。依据 SJG 77-2020 第5.6.10条(地上)、第5.5.10条(地下室)「楼地面装饰工程……不包括涂膜及卷材防水」,以及 GB/T 50854-2024 附录J 表J.4.1/J.3.1 与第J.6.11条的构造层拆分从属规则。

适用依据

  • SJG 77-2020 第5.5.10条、第5.6.10条
  • GB/T 50854-2024 附录J 表J.3.1、表J.4.1、第J.6.11条
  • DB11/T 2382-2024 第4.10.11条、第4.10.16条
  • GB 50037-2013 第2.0.6条

主题定位

判定室内有防水要求房间(卫生间、厨房、封闭阳台等)的防水做法在工程造价文件中归属哪一册:是建筑工程侧的「屋面及防水工程」册,还是装饰工程侧的「楼地面」册。

核心结论

1. 划分标准直接规定(深圳 SJG 77-2020《房屋建筑工程造价文件分部分项和措施项目划分标准》)

  • 第 5.6.10 条(地上部分)原文:「地上部分楼地面装饰工程宜包括楼地面的垫层、找平层、相应构造层中的钢筋制作安装、保护层、保温、隔热、防腐、油漆涂料、块料面层、其他材料面层及踢脚线等,不包括涂膜及卷材防水。地上部分涂膜及卷材防水应列入 5.6.9 地上部分屋面及防水工程,地上部分楼地面与室外土建工程分界面应按设计文件划分。」
  • 第 5.5.10 条(地下室)原文:「地下室楼地面装饰工程宜包括楼地面的垫层、找平层、相应构造层中的钢筋制作安装、保护层、保温、隔热、防腐、油漆涂料、块料面层、其他材料面层及踢脚线等,不包括涂膜及卷材防水。地下室涂膜及卷材防水应列入 5.5.9 地下室防水工程,地下室楼地面与室外土建工程分界面应按设计文件划分。」

2. 清单计量口径一致(GB/T 50854-2024《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

  • 防水列于附录 J 屋面及防水工程:表 J.4.1「楼(地)面防水、防潮」(编码 010904)、表 J.3.1「墙面防水、防潮」(编码 010903)。楼地面装饰列于附录 L、墙柱面装饰列于附录 M。
  • 第 J.6.11 条明确构造层「拆分从属」关系:「墙面防水找平层应按本标准附录 M 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立面砂浆找平层'项目编码列项;楼(地)面及基础防水找平层应按本标准附录 L 楼地面装饰工程相关找平层项目编码列项;基础防水细石混凝土保护层应按本标准附录 L 楼地面装饰工程'细石混凝土楼地面'项目编码列项。」

3. 消耗量标准章节结构印证(北京 DB11/T 2382-2024《建设工程施工消耗量标准》) 「楼(地)面防水、防潮」被编入第 4.10 节 屋面及防水工程,与「楼地面装饰工程」分属不同章。其第 4.10.11 条规定:「天沟、檐沟、挑檐、雨篷防水施工消耗量可按屋面防水相应项目执行;阳台防水施工消耗量可按楼地面防水防潮相应的项目执行。」第 4.10.16 条:「楼地面防水上翻高度小于等于 300mm 应按楼地面防水相应项目执行;上翻高度大于 300mm,应按墙面防水相应项目执行。」

4. 一套室内防水做法通常跨两册列项 找平层(装饰册楼地面/墙柱面)→ 防水层本体(防水册楼(地)面/墙面防水)→ 保护层(装饰册楼地面)。不能因为「找平/保护」在楼地面册,就把中间的防水层也一并套到楼地面册。

5. 「防潮层」≠「室内防水层」,勿混用 GB 50037-2013《建筑地面设计规范》第 2.0.6 条术语原文:「防潮层 damp course 防止地下潮气透过地面的构造层。」装饰册楼地面章历史沿用的防潮层子目(沥青/油毡/防水砂浆防潮)指阻隔地下潮气透过地面的构造层;而卫生间、厨房等有水房间地面设的是防水层(防水设防),两者材料体系与管理口径不同,不得以前者替代后者判定册别。

适用边界

  • 本判定以「涂膜及卷材防水」等防水层本体的归属为界;防水层上下的找平层、保护层仍按 GB/T 50854-2024 第 J.6.11 条归装饰册相应项目。
  • SJG 77-2020、DB11/T 2382-2024 为深圳市、北京市地方标准,其他地区应以本地划分标准/定额册说明为准;GB/T 50854-2024 附录 J/L/M 的清单口径为全国适用。
  • 楼地面与室外土建工程、地上与地下的分界面应按设计文件划分。
  • 上翻高度 ≤300mm 并入楼地面、>300mm 按墙面,属工程量计算口径,不改变册别归属。

深入查阅

  • 深圳 SJG 77-2020《房屋建筑工程造价文件分部分项和措施项目划分标准》第 5.5.10 条(地下室楼地面装饰工程)、第 5.6.10 条(地上部分楼地面装饰工程)、第 5.5.9/5.6.9 条(地下室防水工程、地上部分屋面及防水工程)。
  • GB/T 50854-2024《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附录 J 屋面及防水工程 表 J.3.1、表 J.4.1,第 J.6.11 条;对照附录 L 楼地面装饰工程、附录 M 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
  • 北京 DB11/T 2382-2024《建设工程施工消耗量标准》第 4.10 节 屋面及防水工程,重点第 4.10.11、4.10.16、4.10.20、4.10.25 条。
  • GB 50037-2013《建筑地面设计规范》第 2.0.6 条 防潮层术语。

关键词

  • 室内防水
  • 册别归属
  • 屋面及防水工程
  • 楼地面装饰工程
  • 涂膜及卷材防水
  • 010904
  • 划分标准
  • 找平层保护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