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DB11/T 2382-2024 后浇带模板计价口径:接触面积计量、部位专用子目套用(不得套有梁板)与支模超高部分处理
后浇带模板及支架按与后浇带的接触面积计量(4.17.6第6款);套部位专用子目——基础后浇带 A-16-41/42、墙后浇带 A-16-43、板类后浇带 A-16-44,不得套有梁板、无梁板、平板子目(A-16-33);侧边收口用快易收口网已含在后浇带混凝土子目中(基础底板、梁、墙 4.2m/m³,楼板 2.1m/m³),不另行计价;支模超高部分随所在构件按"3.60m以上每增1m"子目执行,工程量按超过部分整体面积计算、不足1m按每增1m执行(4.17.1第4款)。
适用依据
- DB11/T 2382-2024《建设工程施工消耗量标准》4.17 措施项目(4.17.1、4.17.6)、附录A 表A.16.1、表A.5.1-9
主题定位
北京 DB11/T 2382-2024《建设工程施工消耗量标准》下后浇带模板的计价口径,围绕三个实务问题:侧边模板怎么算、能否套用有梁板子目、支模超高部分如何处理。
核心结论
一、计量口径——按与后浇带的接触面积
标准正文 4.17.6 第6款:"后浇带模板及支架工程量应按模板与后浇带的接触面积计算"(计量单位 m²),即只计模板与后浇带接触的那部分面积。 侧边收口不另计:后浇带混凝土子目中已包含快易收口网消耗量——基础底板(A-5-57)4.2m/m³、梁(A-5-58)4.2m/m³、楼板(A-5-59)2.1m/m³、墙(A-5-60)4.2m/m³(均为每 m³ 后浇带混凝土)。后浇带两侧收口网的侧边封挡不得另行计价,模板只算接触面。
二、子目归属——套部位专用子目,不得套有梁板
后浇带模板设有专用子目,应按部位单独套用、单独列项:
- 基础后浇带:A-16-41(砖侧模做法,含标准砖)、A-16-42(支撑体系做法),复合模板,m²;
- 墙后浇带:A-16-43 复合模板(含对拉螺栓体系);
- 板类后浇带:A-16-44 复合模板(消耗量含轮扣横杆、轮扣立杆等独立支撑体系)。 A-16-33(有梁板、无梁板、平板 复合模板)用于后浇带范围以外的板模板;后浇带部分单列后,主板与后浇带模板量分别归属、互不并入,两边均不得重复计取。 核对提示:可用数据中 A-16-43 与 A-16-44 子目名称均显示"墙后浇带",但 A-16-44 消耗量构成(轮扣式独立支撑横杆/立杆)对应板类后浇带做法,正式编审时建议以定额原书子目名称核对确认。
三、超高部分——随所在构件、按超过部分整体面积另计
4.17.1 第4款原文:"柱、梁、墙、板应按支模高度(室外设计地坪或板面至板底之间的高度)分别测定,其中:支模高度3.60m以内部分不区分高度综合测定;超过3.60m的部分,应按模板支撑高度3.60m以上每增1m综合测定,其工程量应按超过部分整体面积计算;超高部分不足1m的,应按每增1m的项目执行。" 适用于后浇带模板时:①标准未对后浇带模板单设超高子目,超高随其所在部位按柱、梁、墙、板相应"3.60m以上每增1m"子目执行(墙类如 A-16-31,m²,人工0.0180工日等);②正常模板子目按全部接触面积计算,超高子目按"超过部分整体面积"叠加另计,不是从正常量中切分扣减;③超高部分不足1m仍按每增1m项目执行。
适用边界
- 仅适用于北京地区执行 DB11/T 2382-2024《建设工程施工消耗量标准》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其他省市消耗量标准/定额体系的模板子目与超高规则不同,不得直接套用。
- 上述口径以该标准正文第4.17节及附录 A 表 A.16.1 子目数据为准;子目名称与做法以定额原书核对为准。
- 后浇带混凝土与模板分属不同章节(A.5.1-9 后浇带混凝土子目、A.16.1 措施项目模板子目),应分别列项计价。
- 快易收口网含量为定额综合测定值,实际做法不一致时按定额已综合内容不得调整。
深入查阅
- DB11/T 2382-2024 正文第 4.17 节"措施项目":4.17.1(支模高度与超高规定)、4.17.6 第6款(后浇带模板计量);
- 附录 A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A.16 措施项目:表 A.16.1-5 板(A-16-41、A-16-42 基础后浇带)、表 A.16.1-6 其他(A-16-43、A-16-44)、A-16-31(墙支撑高度3.6m以上每增1m)、A-16-33(有梁板、无梁板、平板);
- 表 A.5.1-9 后浇带混凝土(A-5-57 基础底板、A-5-58 梁、A-5-59 楼板、A-5-60 墙)。
关键词
- 后浇带模板
- DB11/T 2382-2024
- 北京消耗量标准
- 快易收口网
- 有梁板模板
- 支模高度3.6m
- 模板超高
- 接触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