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机械台班单价可变费用的构成与取价规则(JTG/T 3833—2018 第5~7项)
按《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3833—2018)总说明,机械台班单价 7 项费用中第 5~7 项为可变费用:人工费(随机操作人员工作日工资,含工资、各类津贴、补贴、辅助工资、劳动保护费等)、动力燃料费(运转作业所耗电力、固体燃料煤/木柴、液体燃料汽油/柴油/重油和水等的费用)、车船税(按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应缴纳的车船税)。编制时人工及动力燃料消耗量以本定额数值为准,人工单价、动力燃料单价按 JTG 3830—2018 计算;工程船舶和潜水设备工日单价按地方规定计算;其他费用按各省及国务院部门规定标准以年工作台班计入。
适用依据
- 《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3833—2018
-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3830—2018
主题定位
公路工程机械台班单价中「可变费用」的范围界定与取价规则,依据《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3833—2018)总说明,适用于公路工程概算、预算编制中机械台班单价的编审与机械费计算。
核心结论
JTG/T 3833—2018 将机械台班单价 7 项费用划分为不变费用与可变费用两类:
- 第 1~4 项为不变费用:折旧费、检修费、维护费、安拆辅助费。编制机械台班单价时,除青海、新疆、西藏等边远地区外,均应直接采用;边远地区因机械使用年限差异及维修工资、配件材料等价差较大而需调整不变费用时,可根据具体情况,由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系数并执行。
- 第 5~7 项为可变费用:
- 人工费:指随机操作人员的工作日工资(包括工资、各类津贴、补贴、辅助工资、劳动保护费等);
- 动力燃料费:指机械在运转施工作业中所耗用的电力、固体燃料(煤、木柴)、液体燃料(汽油、柴油、重油)和水等的费用;
- 车船税: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应缴纳的车船税。 取价规则(关键):编制机械台班单价时,人工及动力燃料消耗量应以本定额中的数值为准(量锁定额);人工单价、动力燃料单价按《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3830—2018)的规定计算。工程船舶和潜水设备的工日单价,按地方有关部门规定计算。其他费用如需缴纳时,应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按机械的年工作台班计入台班费中。另有两条口径:机械设备转移费不包括在本定额中;加油及油料过滤的损耗和由变电设备至机械之间的输电线路电力损失,均已包括在本定额中(不得重复计取)。
适用边界
本口径适用于公路工程概算、预算编制体系(JTG/T 3833—2018 + JTG 3830—2018)。与其他行业台班费用定额(如铁路 TB/T 10814—2024)虽同有 7 项构成,但取价规则、基期价格水平不同,不可混用。青海、新疆、西藏等边远地区不变费用可调整,须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系数;人工单价、动力燃料单价不在本定额内,须按 JTG 3830—2018 规定另行计算;工程船舶、潜水设备工日单价走地方规定。
深入查阅
详见《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3833—2018)总说明第五条(不变费用及边远地区调整)、第六条(可变费用构成及取价规则、年工作台班计费)、第七条(机械设备转移费不包括)、第八条(油料过滤损耗与输电线路电力损失已包括);配套取价办法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3830—2018)。
关键词
- 机械台班单价
- 可变费用
- 人工费
- 动力燃料费
- 车船税
- JTG/T 3833
- 公路工程
- 不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