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知识卡.
置信度 高更新 2026-09-22

材料信息价「到场价」口径判定:主流口径含材料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但各地及品类存在例外;使用前须核对当期发布说明,已含费用不得重复计取

信息价主流为「到场价」口径——含材料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GB/T 50875-2013 将材料单价定义为「运到施工工地仓库,直至出库形成的综合平均单价」);但并非全国一律(如《北京工程造价信息》注明钢构件不含运杂费、运输条件受限可据实调增运杂费),使用前必读当期发布说明,已含运杂费、采购及保管费的不得重复计取。

适用依据

  • GB/T 50875-2013 工程造价术语标准(第2.2.14、2.2.16条)
  • TB 10801-2024 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第3.2节)
  • TB 10811 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费用定额
  • 《北京工程造价信息》总说明(北京市住建委官网):https://zjw.beijing.gov.cn/bjjs/resource/cms/article/10872402/10877886/2020102014490838433.pdf
  • 内蒙古自治区住建厅政策问答:https://zjt.nmg.gov.cn/hdjl/zcwdk/jdzq/wdzq/bzde/202310/t20231024_2398592.html
  • 海南省住建厅编制说明:http://zjt.hainan.gov.cn/szjt/dejgxx/202304/aa0440e2dcbe42eebb63a40f0ec85ad8/files/24ddd1b787174249958d089f4009f9eb.pdf

主题定位

判定工程造价信息(材料市场信息价)是否为「到场价」:其构成是否含材料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以及组价使用时的核对与避重规则。

核心结论

1. 术语层面(规范口径):GB/T 50875-2013《工程造价术语标准》第 2.2.14 条「材料单价」:「建筑材料从其来源地运到施工工地仓库,直至出库形成的综合平均单价。」第 2.2.16 条「材料运杂费」:「国内采购材料自来源地、国外采购材料自到岸港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发生的费用。」即规范意义上的材料单价/材料(预算)价格本身即为到工地仓库的综合价性质,并非仅出厂价;「到场」的边界=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

2. 铁路体系:TB 10801-2024《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第 3.2.4 条:材料预算价格由材料原价、价内运杂费、采购及保管费组成;第 3.2.5 条:材料预算价格=(材料原价+价内运杂费)×(1+采购及保管费率)。其中:材料原价指材料的出厂价或指定交货地点价格;价内运杂费指材料自来源地(生产厂或指定交货地点)运至工地所发生的计入材料费的有关费用,包括运输费、装卸费及其他有关运输费用;采购及保管费指材料在采购、供应和保管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运输损耗费、仓储损耗费等),费率按《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费用定额》TB 10811 执行。

3. 信息价的主流口径(到场价):多数地区发布的材料市场价格信息按「材料价格=(材料原价+运杂费)×(1+运输损耗率)×(1+采购及保管费费率)」计算,即含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的到场价。例:内蒙古自治区住建厅政策问答明确「材料市场价格信息由材料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组成」并按上式发布;海南省住建厅编制说明同口径(采集的材料原价为月结交易的价格,采购保管费率统一按 2% 考虑);部分地区材料价格信息管理规定同样载明「材料价格由材料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组成」。

4. 例外与差异(并非全国一律):《北京工程造价信息》总说明(北京市住建委官网)明确:「含税」市场信息价格包括含税的材料(设备)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和采购及保管费,但钢构件不含运杂费;「除税」市场信息价格同口径(钢构件不含运杂费);且注明材料价格为常规大批量集中采购形成的市场平均水平价格,如因采购批量小或施工运输条件受限制等因素导致运杂费增加幅度较大的,应根据实际情况调增运杂费等相关费用。少数地区按出厂价/供应价口径发布信息价(不含运杂费或采购保管费,编制预算时需另计)。

5. 使用规则:信息价已含运杂费、采购及保管费的,组价时不得重复计取;合同约定「按信息价调差」的,应写明口径(是否含运杂费等),避免结算争议。使用前应打开当地当期造价信息的「总说明/编制说明」,逐项核对四要素(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含否及含税/除税口径,并注意除外条款(如钢构件不含运杂费)与「运输条件受限可据实调增」条款。

适用边界

  • 适用于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信息价/材料预算价格的口径判定与组价使用;铁路工程计价按 TB 10801-2024/TB 10811 体系执行,公路工程按 JTG 3830-2018 体系(采购及保管费以「原价+运杂费+场外运输损耗」为基数另计)。
  • 「到场」边界为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通常不含现场二次搬运等费用。
  • 各地发布口径、期次与除外条款可能调整,结论以使用当期、当地发布说明为准,不能跨地区套用。
  • 本卡用于口径判定,不针对任何具体材料的价格数字作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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