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问题返工成本(人工/材料/机械)的统计与计量规则
返工成本统计先定责任:工程变更或发包人原因造成的返工可计量并作合同价款调整依据,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不计量、费用自负;须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书面提出返工确认要求并签署返工确认单,再按人工工日、材料报损报废、机械台班三类口径统计,企业内部另建台账留证。
适用依据
- GB/T 50500-2024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
- GB 50300-201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 GB/T 50430-2017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
主题定位
这张卡讲质量问题返工产生的人工、材料、机械成本如何统计:先定责任、再走程序、分口径记账,适用于合同计量与企业内部质量成本核算。
核心结论
返工成本分"对外计量"与"内部成本"两套口径。①定责先行:依 GB/T 50500-2024 第 7.6.4 条,工程变更或发包人原因造成的返工,其工程量与报损报废材料可计量,作为合同价款调整依据;承包人自身质量原因造成的返工,工程量不应计量、费用自负。②程序留痕:承包人须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书面提出返工确认要求并附证明资料,逾期视为未返工、不计量(第 7.6.1 条);双方签返工确认单,注明计量依据的图纸/变更指令编号,不能按图计量的协商确定项目与工程量,报损报废材料列明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及处理方式(第 7.6.3 条)。③三类成本拆解:人工费按返工工日台账×单价;材料费含报损报废材料(按合同单价内主材费计,回收折价冲减)与返工新增材料;机械费按台班记录×台班单价。公式:返工成本=拆除清理费+重新施工费+报损报废材料费-回收残值。无论能否对外计量,企业均应建返工台账并留存影像(GB/T 50430-2017 第 11.5.1 条)。
适用边界
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体系(GB/T 50500)下由发包人责任/变更引起的返工计量,及施工企业质量成本管理。不适用:承包人自身原因返工(不计量)、单点价格查询、质量缺陷修复工艺、事故等级划分;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书面确认程序的返工不应计量。
深入查阅
详见 GB/T 50500-202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第 7.6.1、7.6.3、7.6.4 条(合同工程计量章);"返工"术语定义见 GB 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第 2.0.17 条;质量问题分类管理见 GB/T 50430-2017《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第 11.5.1 条。
关键词
- 返工成本
- 返工计量
- 返工确认单
- 质量问题返工
- 返工人工材料机械
- 报损报废材料
- 合同价款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