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0500-2024 附录F 表F.3.1 进度款支付申请(核准)表的表式结构、6项填报内容与预付款抵扣填报口径
表F.3.1 为6行表式(每行含申请金额/复核金额栏),与第9.4.9条支付申请6项一一对应:①累计完成工程总值(含11小项)②累计已扣回预付款(含当期扣回)③累计应付进度款④前期累计支付进度款⑤发包人应扣除的价款⑥本期应付进度款。预付款抵扣填第2行"累计已扣回预付款"(填累计数),当期抵扣额=本期累计−上期累计,并构成第5行应扣除价款的组成部分;进度款支付不应扣回安全生产措施费预付款(9.1.7条)。表一式四份,编制人员、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承包人代表、监理工程师、发包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适用依据
- GB/T 50500-202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第9.1.7条、第9.2.6条、第9.4.9条、附录F表F.3.1
主题定位
本卡讲 GB/T 50500-202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附录 F 表 F.3.1「进度款支付申请(核准)表」的表式结构、填报内容及其与第 9.4.9 条支付申请 6 项内容的对应关系,重点回答「预付款抵扣在表上怎么体现」这一实务填报问题。
核心结论
一、支付申请应列明的内容(第 9.4.9 条原文):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每个计量周期及付款核定日或之前及时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说明本期认为应得到的价款,包括建筑工人工资的申请金额和专业分包人已完工程的进度款,并附上计算依据。支付申请应包括 6 项内容: 1 累计完成工程总值,含 11 小项:①累计完成合同清单的价款;②累计发生工程量清单缺陷调整价款(包括单价合同的重新计量调整价款、总价合同的暂定数量调整价款);③累计发生暂列金额价款;④累计发生暂估价调整价款(包括材料暂估价、承包人实施的专业工程暂估价);⑤累计发生总承包服务费调整价款;⑥累计发生计日工价款;⑦累计发生物价变化调整价款;⑧累计发生法律法规及政策性变化调整价款;⑨累计发生工程变更价款;⑩累计发生新增工程价款;⑪累计发生工程索赔价款。 2 累计已扣回预付款(包括当期扣回价款);3 累计应付进度款;4 前期累计支付进度款;5 发包人应扣除的价款;6 本期应付进度款。
二、计算口径:进度款的计算和付款核定应按当期累计完成的工程价款和累计已支付的工程价款的差额计算(累计差额法),进度款包括单独列出当期应支付的建筑工人工资。
三、表 F.3.1 表式与填报:本表为 6 行表式,每行设「申请金额 / 复核金额 / 备注」栏,与上述 6 项一一对应(第 1 行累计完成工程总值、第 2 行累计已扣回预付款、第 3 行累计应付进度款、第 4 行前期累计支付进度款、第 5 行发包人应扣除的价款、第 6 行本期应付进度款)。表后另设承包人签章栏、监理工程师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复核意见栏、发包人审核意见栏。表注规定:本表应一式四份,由承包人填报,发包人、监理人、工程造价咨询人、承包人各存一份;编制人员、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应签字和盖章,承包人代表、监理工程师、发包人代表应签字或盖章。
四、预付款抵扣在表上的填报:抵扣填在第 2 行「累计已扣回预付款」,填累计数(含当期扣回价款);当期实际抵扣额=本期累计已扣回预付款 − 上期累计已扣回预付款,该金额同时构成第 5 行「发包人应扣除的价款」的组成部分,即第 6 行本期应付进度款=第 3 行累计应付进度款 − 第 4 行前期累计支付进度款 − 第 5 行发包人应扣除的价款。扣回方式按第 9.2.6 条:预付款应按合同约定在履行过程扣回;合同没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选择当累计完成工程总值达到合同总价的一定比例后一次扣回或分次扣回的方式;分次扣回的,预付款可从每一个支付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款或施工过程结算款中按比例扣回,直到扣回的金额达到合同约定的预付款金额为止;提前解除合同的,尚未扣回的预付款应在合同终止结算时全部扣回。
五、两个注意点(第 9.1.7 条):①预付款的扣回应符合本标准第 9.2.6 条的规定,安全生产措施费预付款应符合本标准第 9.3.2 条的规定;②「进度款支付不应扣回安全生产措施费的预付款」——安措费预付款不得在进度款中抵扣,另行处理。此外,合同未约定工程总值支付比例的,支付比例不宜低于累计完成工程总值的 80%。
适用边界
- 适用于按 GB/T 50500-2024 进行合同价款期中支付的单价合同与总价合同(总价合同暂定数量调整价款体现在第 1 行第 2 小项)。
- 该标准为推荐性国家标准(GB/T),合同约定优先(有约从约);合同未约定的按本标准执行。
- 表式 6 行对应第 9.4.9 条 6 项内容;若行业或项目另有专用进度款支付表式(如铁路验工计价表式、监理报审表),按相应规定执行,本表为通用表式。
- 本表填报主体为承包人,须附计算依据;建筑工人工资须单独列出并保障按时足额支付。
深入查阅
- GB/T 50500-202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第 9.1.7 条(支付比例与安措费预付款)、第 9.2.6 条(预付款扣回方式)、第 9.4.9 条(支付申请内容与计算口径)、附录 F 表 F.3.1(进度款支付申请(核准)表)及其注。
- 相关延伸:第 9.2 节(预付款支付全流程)、第 9.3.2 条(安全生产措施费预付款)、第 9.4.11 条(无争议部分先付)、第 10.2.4 条(施工过程结算支付比例);与 GB/T 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 5.3.1 条监理审核签发程序衔接。
- 配套实务:起扣点公式 T=P−M/N(源自财建〔2004〕369 号通行做法)见预付款扣回机制相关卡片。
关键词
- 进度款支付申请(核准)表
- 表F.3.1
- 累计已扣回预付款
- 预付款抵扣
- 累计完成工程总值
- GB/T 50500-2024
- 期中支付
- 9.4.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