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知识卡.
置信度 高更新 2026-08-31

GB/T 50500-2024 取消现场签证:合同外工作改走工程变更/新增工程/计日工三条通道,程序时限由法定改为合同约定

GB/T 50500-2024 删除了 2013 版第 9.14 节「现场签证」及其「7 天内提交签证报告、48 小时内核实、逾期视为认可」的法定默认程序;「签证」一词仅残留于 7.5 节计日工签证报告。合同价款调整改按 8.1.1 条 11 项事项处理,合同外工作按性质分三条通道:工程范围内工作内容改变→工程变更(8.9 节);不属于合同约定工程范围的实体工程→新增工程(8.10 节,可重协商计价并签补充协议);零星不宜按图计量计价的工作→计日工(7.5 节计量、8.6 节计价,7.5.2 列 10 项适用情形)。程序时限一律改为「约定的时间」,须合同写明,不写即无兜底;7.5.5 保留逾期未核视为认可机制。

适用依据

  • GB/T 50500-2024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第2.0.16/2.0.28/2.0.30条、第7.5节、第8.1.1条、第8.6节、第8.9节、第8.10节)
  • GB/T 50875-2013 工程造价术语标准(第3.4.8条 现场签证)
  • GB 50500-2013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9.14节,已废止,对照)

主题定位

本卡回答「GB/T 50500-2024(现行推荐性国家标准,替代已废止的 GB 50500-2013)为什么找不到现场签证、合同外的活儿现在按什么走」:2024 版删除 2013 版第 9.14 节「现场签证」及其法定程序时限,合同价款调整与合同外工作改由「工程变更 / 新增工程 / 计日工」三条通道按各自计量计价规则处理,程序时限全面改为合同约定。供 2013→2024 规范迁移、结算争议处理与合同条款起草参考。

核心结论

一、2024 版确实不再有「现场签证」独立事项:第 2 章术语只保留工程变更、新增工程、计日工等,「签证」一词仅残留于第 7.5 节「计日工签证报告」这一程序性文件(7.5.5 条)。现行「现场签证」术语定义见 GB/T 50875-2013《工程造价术语标准》第 3.4.8 条:「发包人现场代表(或其授权的监理人、工程造价咨询人)与承包人现场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责任事件所做的签认证明」——注意其依据不是 2024 计价标准。

二、8.1.1 条合同价款调整事项共 11 项:①工程量清单缺陷;②暂列金额;③暂估价;④总承包服务费;⑤计日工;⑥物价变化;⑦法律法规及政策性变化;⑧工程变更;⑨新增工程;⑩工程索赔;⑪发承包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事项。原 2013 版「9.14 现场签证」整节消失,第 ⑪ 项为兜底通道。

三、合同外工作按性质分三条通道:

  1. 工程变更(第 8.9 节,术语 2.0.28):「经发包人批准的对合同工程工作内容、合同图纸、合同规范、位置与尺寸、施工顺序与时间、施工条件、合同条款或其他特征等的改变。包括对合同工程的增加、减少、取消、替代和使用材料等的改变。」适用于原合同工程范围内的工作内容改变(加量、改做法、换材料、取消/替代);计价按 8.9 节:清单有相同/类似项目单价的按合同单价,无适用/类似单价的按第 8.2.2、8.2.3 条确定新单价,措施项目变化按 8.9.4~8.9.6 条调整。
  2. 新增工程(第 8.10 节,术语 2.0.30):「发包人要求并获得承包人接受的、不属于合同约定工程范围及(或)其完工交付要求范围的实体工程。」8.10.1 条:「发承包双方可按合同约定的国家及行业工程量计算标准规定的清单项目列项要求、工程量计算规则和补充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合同单价及投标报价水平计算新增工程价格,也可重新协商确定新增工程的计量与计价规则计算新增工程价格,并签订相关新增工程合同或补充协议」;「工程量清单中措施项目费用应包含延期使用或新增的措施项目的费用」。区分要点:工程变更是对「合同工程工作内容」的改变(加量算变更),新增工程是「不属于合同约定工程范围及(或)其完工交付要求范围」的实体工程(加项算新增)。
  3. 计日工(第 7.5 节计量、第 8.6 节计价,术语 2.0.16):「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零星项目或工作,但不宜按合同约定的计量与计价规则进行计价,而应依据经发包人确认的实际消耗人工工日、材料数量、施工机具台班等,按合同约定的单价计价的一种方式。」7.5.2 条列 10 项适用情形:①不能依据施工图纸、工程变更及合同约定计量规则进行计量的增加工程或替代工程;②按发包人要求增加的短工期、零星、有限工程范围、少量工程数量的工程项目;③极端变化的工作条件引起的非正常操作;④进行紧急工程引起其他工程损坏的修复;⑤按发包人要求打开已隐蔽的工程,但相关工程通过检测证明符合合同要求的;⑥修复其他承包人完成工作后周边受影响工程的费用;⑦因发包人暂缓(停)工程引起工程延期而必须更换材料的费用;⑧合同范围外发包人特殊要求的清扫和清场工作;⑨合同范围外发包人要求的测试运行;⑩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修复和恢复被损坏的微小工程(大规模的损坏恢复应按工程变更规定计量与计价)。

四、程序时限由法定改为合同约定(最要命的变化):2013 版第 9.14.2~9.14.4 条规定的「承包人收到指令后 7 天内提出签证报告→发包人 48 小时内核实、未核实视为认可→签证工作完成后 7 天内报价、与进度款同期支付」是法定默认值,合同未写也适用(48 小时不核实视为认可系承包人护身符)。2024 版无对应条文,统一改为「约定的时间」,须由合同写明。7.5.5 条保留了视为认可机制:「如发包人未在约定时限内提供核实结果或复核结果的,应视为承包人提交的报表或计日工签证报告中的内容已获得发包人认可」,但时限来源从法定改为约定,不写即真空。7.5.5 条同时限定计量口径:「承包人提交的计日工签证报告中的施工人员、材料、施工机具的数量,应为相关工程或工作计量的工程量,不包括不予计量的承包人自身现场管理人员及现场原有的施工机具。」7.5.2 条末款:承包人认为发生了不宜按国家及行业工程量计算标准计量而应按计日工计量的工程或工作,可按计日工程序办理。

适用边界

  • 本卡以 GB/T 50500-2024(推荐性标准)与已废止的 GB 50500-2013(强制性标准)对照为主线;2024 版为推荐性标准,合同约定优先于标准默认安排。
  • 「现场签证」概念在行业标准(如 GB/T 51262-2017 第 5.9 节)与地方标准中仍在使用,本卡不否定签证类证据(签认单、会议纪要等)在结算与造价鉴定中的效力,只说明它不再是 2024 计价标准中的独立调整事项与程序通道。
  • GB 50500-2013 条文系转述对照(桌面库未收录 2013 版正文,2013 版已被 2024 版替代废止),正式引用以原版文本为准。
  • 大规模损坏恢复按工程变更计量计价(7.5.2 第 10 项括注),不属计日工通道。
  • 合同未约定核实/复核时限时,2024 版无默认值兜底,「视为认可」机制无从触发——这是合同起草阶段的风险点。

深入查阅

  • GB/T 50500-202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第 2.0.16 条(计日工术语)、2.0.28 条(工程变更术语)、2.0.30 条(新增工程术语);第 7.5 节(计日工计量,含 7.5.2 适用情形、7.5.5 视为认可);第 8.1.1 条(合同价款调整事项清单);第 8.6 节(计日工计价);第 8.9 节(工程变更计价,含 8.9.1/8.9.2 单价规则、8.9.4~8.9.6 措施项目调整);第 8.10 节(新增工程计价,含 8.10.1)。
  • GB/T 50875-2013《工程造价术语标准》第 3.4.8 条(现场签证定义)。
  • 对照参考(已废止):GB 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 9.14 节(现场签证程序)。
  • 延伸阅读:工程变更引起综合单价调整的 15% 分界规则(8.9.1/8.9.2/8.2.1)与计日工签认计量计价实务、无签证变更的结算鉴定规则、索赔期限 2013→2024 演变,均见既有知识卡片。

关键词

  • 现场签证
  • 新增工程
  • 计日工
  • 工程变更
  • GB/T 50500-2024
  • 合同价款调整
  • 签证取消
  • 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