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基工程计价:空桩/入岩/泥浆/钢筋笼/凿桩头是否另行计价的通用口径
空桩不单独列项:成孔按全孔深(含空桩)计量,空桩段只按实扣减混凝土材料;入岩、钢筋笼、凿(截)桩头另行计价——入岩按实际入岩深度×设计桩径截面积、仅中风化/微风化计入;泥浆制备与场内运输含于成孔子目、外运另计;预制方桩/管桩凿桩头已含摊销量不另计。
适用依据
- GB/T 50854-2024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
- GB/T 50861-2024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
- SJG 111.1-2022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消耗量标准
- TB/T 10823-2024 铁路工程预算定额 第二册 桥涵工程
- TB/T 10831-2024 铁路工程预算定额 第十册 房屋工程
主题定位
本卡回答桩基工程计价中的经典口径问题:空桩(空孔)、入岩、泥浆、钢筋笼、凿(截)桩头五类费用是否应另行计价,同时适用于清单计量与定额组价两个层面,横跨国标、铁路与地方标准。
核心结论
- 空桩:不单独列项。成孔按全孔深(含空桩段)计量并套成孔子目,计价时不区分空桩、实桩;空桩段只按实扣减混凝土材料,空孔回填含于灌注桩工作内容。
- 入岩:另行计价。单列入岩增加费子目,按实际入岩深度×设计桩径截面积计;仅中风化、微风化岩计入,全风化、强风化不作入岩。
- 泥浆:制备与场内运输含于成孔子目;泥浆(钻渣)外运单独列项,国标要求按附录B地基处理相关项目编码列项,铁路配套定额按钻孔体积 V=0.25πD²H 计算。
- 钢筋笼:另行计价。制作安装按钢筋工程单独列项、套钢筋笼定额,不含在成孔/混凝土子目内。
- 凿(截)桩头:另行计价。套专门凿除混凝土桩头子目(按桩径分档),桩头弃运另计;预制方桩、管桩定额已含凿桩头摊销量,不另计。
适用边界
- 上述为通用计价口径,具体执行以项目所在地现行定额与清单规范为准(如深圳 SJG 111.1-2022 与国标在空桩材料调整细节上略有差异)。
- 预制桩与灌注桩凿桩头处理不同:预制桩已含摊销量、不另计。
- 成孔深度起算点随施工条件而异:陆上自地面、水上自河床面、筑岛自筑岛平面;采用管柱作护筒时须扣除管柱入土深度。
深入查阅
- 国标:GB/T 50854-2024 附录C(表C.2.1 灌注桩、C.3.13 泥浆外运列项);GB/T 50861-2024 附录B.9.1 桩基(空桩长度、钢筋笼列项)。
- 铁路:TB/T 10823-2024 桥涵册说明(钻孔深度与桩身混凝土计算规则、环切桩头子目 QY-229
231);TB/T 10831-2024 房屋工程(截/凿桩头 FY-185189)。 - 深圳:SJG 111.1-2022 第3.1.2、3.1.4 条(空桩成孔、入岩增加费、泥浆运输)。
关键词
- 桩基工程
- 空桩
- 空孔
- 入岩增加费
- 泥浆外运
- 钢筋笼
- 凿桩头
- 另行计价
- 灌注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