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知识卡.
置信度 高更新 2026-08-27

总承包服务费计取基数与费率:三类服务对象计算基础、C=A×B 计价公式、结算调整与限价测算(GB/T 50500-2024)

总承包服务费金额=计算基础 A × 费率 B(或总价包干直接填金额)。三类对象计取基数:①发包人提供材料(甲供)→供货合同价;②专业分包工程(合同内、承包人实施之外)→分包工程合同价;③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合同外)→该专业工程合同价。国标只定规则不定费率;按项计价结算风险包干不调整,按费率计价且未约定基础的可按合同价结算调整。地方费率参考:湖北 2024 费用定额纯管理协调 1.5%、含配合服务 3%~5%、甲供材按价值 1%。

适用依据

  • GB/T 50500-202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第2.0.17条、第3.2.9条、第5.2.6条、第8.5.4条、附录E表E.4.5
  • 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24)「九、总承包服务费」「十、甲供材」
  • https://zjw.beijing.gov.cn/bjjs/zwgk46/zcwj8/index.shtml

主题定位

本卡讲 GB/T 50500-202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下总承包服务费「怎么算」:三类服务对象各自的计取基数(计算基础 A)、费率计价公式 C=A×B 与总价包干两种方式、结算调整规则、最高投标限价测算方法,以及地方费用定额的费率参考值。配套计取范围界定见被引卡片(card_f7f83e16)。

核心结论

一、三类服务对象与计取基数(第 2.0.17 条、第 3.2.9 条): ① 发包人提供材料(甲供材料/工程设备):总承包服务费应包括总承包人管理提供材料的供应人配合整体总承包工程的工期和施工进度、适时完成供货所发生的协调及材料保管费和利润——计取基数=发包人提供材料的供货合同价(价值)。 ② 专业分包工程(合同范围内、承包人实施之外的暂估价专业工程):应包括总承包人管理专业分包人配合整体总承包工程的工期和施工进度、适时完成专业分包工程所发生的深化设计图纸、工作面、工程进度等的协调配合费及利润——计取基数=专业分包工程合同价(造价)。 ③ 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合同范围外、发包人直接发包且非承包人实施):应包括总承包人协调直接发包的专业分包人配合整体总承包工程的工期和施工进度、适时完成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所发生的工作面、工程进度等的协调配合费——计取基数=直接发包专业工程合同价。 总承包服务费为相应清单项目不含增值税的价格,应包括利润;承包人自行分包的专业工程和劳务工程不应计算(第 2.0.17 条)。

二、计价方式(附录 E 表 E.4.5):采用费率计价时,编制最高投标限价及投标报价填写「计算基础 A₁」「费率 B」,金额 C₁=A₁×B;编制结算时按「确认计算基础 A₂」计算结算金额 C₂=A₂×B。采用总价(按项)计价时直接填写金额。国标只规定计价规则、不给定费率数值,费率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自主报价(招标文件列明服务内容)。

三、结算调整(第 8.5.4 条):总承包服务费以项计价的,除按第 8.4.8 条、第 8.5.1~8.5.3、8.5.5 条扣减或调整外,应为风险包干,工程结算不应作调整以费率计价且合同未约定费率计价基础或约定不明的,工程结算时可按专业分包工程、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的合同价、发包人提供材料的供货合同价进行计算调整。

四、最高投标限价测算(第 5.2.6 条):结合招标工程的建筑业态、建筑规模、交付标准、合同条款规定的承包人责任,按类似工程市场竞争合理价格对比修正编制——房屋建筑工程用类似工程总承包服务项目费用总额除以建筑面积得到每平方米单价;道路工程用费用总额除以道路长度得到每米单价;其他工程用费用总额除以分部分项工程合同价款得到百分比。

五、地方费率参考(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2024「九、总承包服务费」,原文为「自主确定,也可参照下列标准计算」):①招标人仅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按分包的专业工程造价的 1.5% 计算;②要求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服务时(含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协调施工配合、施工现场水电设施及管线敷设摊销、共用脚手架搭拆摊销、共用垂直运输及加压设备使用折旧维修等),按分包的专业工程造价的 3%~5% 计算;③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工程设备的,按招标人供应材料、工程设备价值的 1% 计算。甲供材价格不计入综合单价和工程造价,其保管协调费只在总承包服务费中计取。

适用边界

适用于以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的发承包活动;GB/T 50500-2024 为推荐性国标,签约后按合同约定执行。费率数值国标不统一规定,本卡所列 1.5%、3%~5%、1% 为湖北省 2024 费用定额参考值,不可跨地区直接套用,以项目所在地现行费用定额及招标文件约定为准。不计取情形:承包人自行分包的专业工程和劳务工程;承包人自己中标实施的暂估价专业工程不应再计取(第 8.4.8 条)。甲供材价格不计入综合单价和工程造价。

深入查阅

详见 GB/T 50500-202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第 2.0.17 条(总承包服务费术语)、第 3.2.9 条(三类服务费用构成与计算)、第 5.2.6 条(最高投标限价其他项目清单计价与类似工程测算)、第 8.5.4 条(合同价款调整)、附录 E 表 E.4.5(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地方费率参考: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24)「九、总承包服务费」「十、甲供材」。北京口径:北京市住建委未发布总承包服务费统一费率,按招标文件/合同约定与市场竞争确定,可核验北京市住建委官网政策文件栏目 https://zjw.beijing.gov.cn/bjjs/zwgk46/zcwj8/index.shtml

关键词

  • 总承包服务费
  • 计取基数
  • 费率
  • 甲供材保管费
  • 专业分包配合费
  • 直接发包专业工程
  • C=A×B
  • 结算调整
  • 最高投标限价
  • GB/T 50500-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