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 JTG 3830-2018 施工场地建设费:500万元以内费率5.338%、表3.1.11累进法计算与计费基数(专项费用)
按《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3830—2018)第 3.1.11 条及表 3.1.11「施工场地建设费费率表」,施工场地建设费属建安工程费的专项费用(与安全生产费并列),以「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专项费用」为施工场地计费基数,按累进法计取而非全额乘费率。第一档:计费基数 500 万元及以下,费率 5.338%,算例 500×5.338%=26.69 万元;后续档位费率随基数增大递减(500~1000 万 4.228%、1000~5000 万 2.665%、……、1000000 万以上 1.118%)。
适用依据
- JTG 3830—2018《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第3.1.11条、表3.1.11
主题定位
公路 2018 定额体系(JTG 3830—2018)中施工场地建设费的费率取值与计算方法:500 万元及以内部分费率 5.338%,按表 3.1.11 以累进法(累进计算法)计取;同时给出计费基数定义与费用归属,供概算、预算编制直接套用。
核心结论
按《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3830—2018)第 3.1.11 条,施工场地建设费属于建筑安装工程费的「专项费用」,与安全生产费并列,内容包括:1) 按工地建设标准化要求进行承包人驻地、工地试验室建设,钢筋集中加工、混合料集中拌制、构件集中预制等所需的办公、生活居住房屋及生产用房屋等费用;2) 场区平整(山岭重丘区土石方工程除外)、场地硬化、排水、绿化、标志、污水处理设施、围墙隔离设施等费用(不含钢筋加工机械、拌和设备及安拆、预制构件台座、预应力张拉设备等及概预算定额中临时工程费用);3) 各种临时工作便道、人行便道、水管支线和电线支线、临时构筑物等搭设或租赁、维修、拆除、清理费用(不含红线范围内贯通便道、进出场临时道路、保通便道);4) 工地试验室固定资产试验设备和仪器折旧、维修或租赁费用;5) 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6) 文明施工、职工健康生活费用。
计费规则:施工场地计费基数 = 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 − 专项费用(专项费用 = 施工场地建设费 + 安全生产费),即基数不含本费与安全生产费本身。费率按表 3.1.11 以累进方法计算,不是全额乘单一费率;整档基数落在某区间时,仅超出部分按下一档费率计。
表 3.1.11 施工场地建设费费率表(计费基数单位:万元):
- 500 及以下:5.338%,算例 500×5.338%=26.69 万元
- 500~1000:4.228%,算例 26.69+(1000−500)×4.228%=47.83 万元
- 1000~5000:2.665%,算例 47.83+(5000−1000)×2.665%=154.43 万元
- 5000~10000:2.222%,算例 154.43+(10000−5000)×2.222%=265.53 万元
- 10000~30000:1.785%,算例 265.53+(30000−10000)×1.785%=622.53 万元
- 30000~50000:1.694%,算例 622.53+(50000−30000)×1.694%=961.33 万元
- 50000~100000:1.579%,算例 961.33+(100000−50000)×1.579%=1750.83 万元
- 100000~150000:1.498%,算例 1750.83+(150000−100000)×1.498%=2499.83 万元
- 150000~200000:1.415%,算例 2499.83+(200000−150000)×1.415%=3207.33 万元
- 200000~300000:1.348%,算例 3207.33+(300000−200000)×1.348%=4555.33 万元
- 300000~400000:1.289%,算例 4555.33+(400000−300000)×1.289%=5844.33 万元
- 400000~600000:1.235%,算例 5844.33+(600000−400000)×1.235%=8314.33 万元
- 600000~800000:1.188%,算例 8314.33+(800000−600000)×1.188%=10690.33 万元
- 800000~1000000:1.149%,算例 10690.33+(1000000−800000)×1.149%=12988.33 万元
- 1000000 以上:1.118%,算例 12988.33+(1200000−1000000)×1.118%=15224.33 万元
费用归属与取费链条:施工场地建设费不进定额直接费、不属于措施费;利润按「定额直接费及措施费、企业管理费之和的 7.42%」计算(第 3.1.9 条);税金 =(直接费+设备购置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建筑业增值税税率(第 3.1.10 条),编制时注意各项费用先后顺序。
适用边界
- 适用于 JTG 3830—2018 体系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概算与预算通用同一费率表。
- 计费基数必须是「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 − 专项费用」,专项费用含施工场地建设费与安全生产费两项,基数不得包含二者本身。
- 必须用累进法分档计算,禁止用单一费率乘全额基数(基数越大,全额单费率算法与累进法偏差越大)。
- 安全生产费按同条第 2 款以「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含安全生产费本身)× 费率(不少于 1.5%)」另行列计,不与施工场地建设费混淆。
- 地方补充定额可沿用本表:北京市公路城市化断面预算定额(2024-03-25)即引用表 3.1.11 并补充「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增加费以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含专项费)为基数按 2.0% 计算」,套用时注意与行业办法口径区分。
- 不适用于铁路(TB 10801/10811 等)等其它行业定额体系。
深入查阅
- 原文依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3830—2018)第 3.1.11 条及表 3.1.11「施工场地建设费费率表」;联动阅读第 3.1.1 条(建安费 8 项构成)、3.1.9 条(利润 7.42%)、3.1.10 条(税金公式)。
- 同条安全生产费计取规则见本卡引用卡「公路工程概(预)算安全生产费计取规则」(基数=建安费不含安全生产费本身、费率不少于 1.5%)。
- 建安费 8 项组成与价税分离计价、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构成见引用卡「公路2018定额体系建筑安装工程费组成」。
- 地方口径对照:《北京市公路城市化断面预算定额》(2024-03-25)前言部分重述表 3.1.11 全部费率及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增加费(2.0%)条款。
关键词
- 施工场地建设费
- JTG 3830
- 表3.1.11
- 累进法
- 专项费用
- 公路概算预算
- 5.338%
- 施工场地计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