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价风险归责对比:GB 50500-2013 第3.4.2条发包人3项风险 → GB/T 50500-2024 第3.3.2条扩为7项(新增清单缺陷、原始资料错误、工程变更、赶工停工、兜底条款)
GB/T 50500-2024 第3.3.2条把发包人承担的计价风险从 GB 50500-2013 第3.4.2条的3项扩为7项:老三条(法律法规政策变化、省级发布人工费调整、政府定价/指导价材料)未删除,分别对应/并入新第5项与第6项(统一走第8.7节物价变化调差规则);真正新增的是单价合同工程量清单缺陷、发包人提供原始数据与基准资料错误、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变更、发包人要求的赶工/提前竣工/停工/暂缓施工、兜底条款五类,段尾并新增"满足国家标准/规范/操作规程调整引起费用增加由发包人承担"的表述。同步条款:3.3.3条列承包人承担8项风险(措施项目清单准确性、总价合同清单缺陷、自身方案机具管理原因、约定幅度内物价波动等,不承担法律法规政策性变化风险);3.3.1条禁止"无限风险、所有风险"式约定。注意:2013版3.4.2为普通条文(该版强制性条文共15条,含相邻的3.4.1,不含3.4.2),2024版标准号变更为GB/T(推荐性),第3.3.2条非强制,合同约定优先。
适用依据
- GB/T 50500-2024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 第3.3.1条/第3.3.2条/第3.3.3条
- GB/T 50500-2024 第8.7节 市场物价变化调整
- GB 50500-2013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第3.4.2条(普通条文)
主题定位
本卡对比 GB 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3.4.2条与 GB/T 50500-202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第3.3.2条关于"发包人承担的计价风险"的规定——2013版3项在2024版扩为7项(2013版3.4.2为普通条文,2024版为推荐性标准)。给出两版逐项对照、新增风险类型、承包人侧对应条款(3.3.3条8项)与风险条款拟定要点,可直接用于合同风险条款拟定与结算争议的风险归责判断。
核心结论
一、2024版发包人承担的风险(GB/T 50500-2024 第3.3.2条,7项):下列事项引起的计量与计价风险应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的投标报价可不考虑,发包人应按本标准第8章的相关规定及时调整相应的合同价款,事项影响工期变化,并符合合同约定工期调整的,应调整合同工期: 1 采用单价合同的工程,发包人提供的除措施项目清单外的项目清单存在工程量清单缺陷; 2 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项目原始数据和基准资料错误; 3 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变更; 4 发包人要求的赶工、提前竣工、停工或暂缓施工; 5 法律法规与政策性变化; 6 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承包人应承担风险范围和幅度,以及本标准第8.7节规定市场物价变动应予调整的物价变化范围和波动幅度; 7 其他应当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事项。 段尾补充:发包人承担的风险应包括因满足国家产品标准、技术标准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等调整而引起施工增加的费用,以及合同约定应予调差的市场物价变动,或合同约定不明时执行本标准第8.7节规定应予调差的市场物价变动。
二、2013版发包人承担的风险(GB 50500-2013 第3.4.2条,3项): 1 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 2 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但承包人对人工费或人工单价的报价高于发布的除外; 3 由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原材料等价格进行了调整。
三、逐项对照结论:老三条未删除——2013版第1项对应2024版第5项(法律法规与政策性变化,表述微调);2013版第2项人工费调整、第3项政府定价/指导价材料并入2024版第6项,2024版人工费、材料费、燃料动力费统一走第8.7节物价变化调差规则,不再单列。真正新增五类:①单价合同工程量清单缺陷(第1项;注意总价合同清单缺陷在3.3.3条第2项归承包人);②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项目原始数据和基准资料错误(第2项);③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变更(第3项);④发包人指令类风险——赶工、提前竣工、停工或暂缓施工(第4项);⑤兜底条款(第7项)。段尾另新增"满足国家产品标准/技术标准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等调整引起施工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的明确表述,2013版无此内容。
四、承包人侧对应条款(GB/T 50500-2024 第3.3.3条,8项):措施项目清单的准确性及完整性;采用总价合同的工程,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存在的缺陷(单价计价的暂定数量清单项目除外)及完成合同图纸、合同规范、国家及行业工程量计算标准工作内容说明的所有工作所需费用;采用单价合同的工程,完成工程量清单及其项目特征说明、工作内容说明的所有工作所需费用;承包人因自身原因引起实施方案变化引起的费用调整;施工机具使用、施工技术应用、组织管理水平等自身原因造成的费用增加;自身原因引起的赶工、停工或暂缓施工;未超出招标文件、合同约定物价变化范围和波动幅度的市场物价变动;其他应当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事项。条文同时明确:承包人承担自身技术风险和管理风险(如管理费)及合同约定不予调差的市场物价变动(约定不明时按第8.7节不予调差的部分),但不承担法律法规和政策性变化的风险。
五、风险约定规则(GB/T 50500-2024 第3.3.1条):建设工程的施工发承包,应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量与计价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约定工程计量与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范围;发包人应在招标文件、合同中载明投标人或承包人应考虑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或风险幅度,体现风险合理分担原则。
六、实务要点:①2013版第3.4.2条为强制性条文,2024版标准号变更为GB/T(推荐性),第3.3.2条非强制——若合同明确约定排除某几项风险(如约定清单缺陷风险由承包人承担),2024版框架下合同约定优先,谈判空间大于2013版;②拟定风险条款时须将3.3.1、3.3.2、3.3.3与第8.7节联动核对,防止只写发包人侧而漏写承包人侧;③2024版把清单缺陷责任写入风险条款并限定"单价合同",与第3.1.8条按单价/总价合同拆分清单准确性责任的规定相互印证。
适用边界
- 适用: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计价的施工发承包合同风险条款拟定、结算争议中的风险归责判定。
- 2013版第3.4.2条为强制性条文(GB),2024版第3.3.2条为推荐性(GB/T)——合同有明确风险约定的以合同约定优先,2024版条文及第8.7节调差规则作为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时的法定兜底。
- 本卡仅覆盖第3.3节"计量与计价风险归责"的静态划分,不展开第8章具体调整计算方法(工程量增减15%分界、物价调差公式等见关联卡片)。
- 2013版内容仅为两版对比需要引用;实际应用以现行 GB/T 50500-2024 为准,并注意配套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等工程量计算标准(GB/T 50854 系列)及行业计价标准。
- 本卡为通用规范条文知识,不含任何项目、地区或金额信息。
深入查阅
- GB/T 50500-202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第3.3.1条、第3.3.2条、第3.3.3条(风险分担基本规定);第3.1.8条(清单准确性完整性责任拆分);第8章第8.2节(工程量清单缺陷调整)、第8.7节(市场物价变化调整)、第8.9节(工程量变化15%分界与综合单价调整);附录A.2(价格信息调差法)。
- GB 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3.4.2条(强制性条文,发包人承担3项风险),可对照第4.1.2条(招标工程量清单准确性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强制性条文)。
- 关联卡片:计价风险范围确定(合同约定为主+法定兜底)、招标工程量清单算错/漏项责任2013/2024对比、清单缺陷风险承担(单价/总价/措施)、合同量与价风险区分框架、固定总价/单价/成本加酬金风险边界、"所有风险由承包人承担"条款效力边界。
关键词
- 计价风险
- 发包人承担
- 3.3.2条
- GB/T 50500-2024
- 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
- 风险分担
- 无限风险
- 3.4.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