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知识卡.
置信度 高更新 2026-08-03

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完整(清单缺陷)风险承担:单价合同发包人负责、总价合同承包人负责、措施项目一律承包人负责

按 GB/T 50500—2024,项目特征描述不完整属"工程量清单缺陷":单价合同由发包人(招标人)对列项完整性、特征准确性、工程量准确性负责,结算时按实际特征重新确定综合单价调整价款;总价合同由承包人负责,除暂定数量项外不调整;措施项目清单无论单价/总价合同均由承包人负责。

适用依据

  • GB/T 50500—2024 第 3.1.8、6.1.6、8.2.1、8.9.1、8.9.2、3.3.3 条
  • GB 50500—2013 第 4.1.2、9.5.1 条
  • 《建设工程造价鉴定作业指引》T/ZBD 100.4—2023 第 4.4.4 条

主题定位

本卡回答"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完整(工程量清单缺陷)时,投标报价与结算风险由谁承担",依据 GB/T 50500—2024 梳理责任归属与调价规则,供投标复核、结算争议判断时快速定位。

核心结论

  • 单价合同(招投标主流):分部分项清单列项完整性、项目特征准确性、工程数量准确性由发包人(招标人)负责;缺陷引起的合同价格调整按第 8.2 节执行,结算按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重新确定综合单价、调整合同价款。
  • 总价合同:清单完整性与准确性由承包人负责,除"暂定数量"项外,合同价格不因清单缺陷调整。
  • 措施项目清单:无论单价/总价合同,其完整性、准确性一律由承包人负责。
  • 投标人须复核分部分项清单并就疑问书面澄清,但无论是否提出疑问,清单完整性和准确性仍由招标人负责。
  • 单价合同缺陷调价顺序(8.9.1/8.9.2):项目增减或工程量变化≤15% 优先采用合同单价→类似项目换算→协商组价;超 15% 部分,增加项目合理下调单价、减少项目合理上调单价。
  • 承包人自身技术、管理风险及约定范围内市场风险自担(3.3.3),不得混入"特征描述不完整"主张调整。

适用边界

适用于以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招标的发承包活动,合同签订于 2025-09-01(GB/T 50500—2024 实施日)之后的项目;此前适用 GB 50500—2013,结论一致(旧版 4.1.2、9.5.1)。例外情形:措施项目清单缺陷、总价合同下投标人已自行补充完善报价的部分、承包人自担的风险,均不得再主张清单缺陷调整。

深入查阅

详见 GB/T 50500—2024 第 3.1.8 条(清单完整性责任划分)、第 6.1.6 条(投标复核与澄清)、第 8.2.1 条(单价合同缺陷调价)、第 8.9.1~8.9.2 条(调价方法与 15% 偏差规则)、第 3.3.3 条(承包人自担风险);新旧衔接对照 GB 50500—2013 第 4.1.2、9.5.1 条;造价鉴定实务参见《建设工程造价鉴定作业指引》T/ZBD 100.4—2023 第 4.4.4 条第 3 款。

关键词

  • 清单缺陷
  • 项目特征描述不完整
  • 项目特征不符
  • 清单完整性 责任
  • 风险承担
  • 综合单价 重新确定
  • GB/T 50500-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