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M综合排布致管线增加能否调整工程量:深化设计归因决定(承包人深化不调、构成变更才调)
BIM 综合排布导致管线增加能否调量,取决于归因:承包人自行深化设计引起的差异一般不予调整(GB/T 50500-2024 第3.3.9条;T/ZBD 100.4-2023 第4.4.6条),合同约定以深化图结算的除外;发包人要求或经原设计复核确认构成工程变更的,按第7/8/9章调整,量差超15%按8.9.2条调整单价。
适用依据
- GB/T 50500-2024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 3.3.9/7.4.1/8.9
- T/ZBD 100.4-2023 建设工程造价鉴定作业指引 4.4.4/4.4.6
- T/CIAS-5-2022 数据中心机电工程技术规程 4.3.8
- T/CIAS-2-2020 建筑机电施工图深化设计技术标准 3.2.1/4.2.2
主题定位
BIM 综合排布(深化设计)导致管线增加、加长时工程量能否调整的归因判定框架:先定性(增加是谁的要求)再定量(15%偏差规则),避免把「深化设计责任」错当「工程变更」。
核心结论
- 总原则(GB/T 50500-2024 第3.3.9条):承包人按合同要求对合同图纸进行施工深化设计,引起深化图与合同图差异的,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发包人另有要求外,合同价格不应调整;但差异构成发包人要求的工程变更的,按第7~9章计算调整。
- 造价鉴定口径(T/ZBD 100.4-2023 第4.4.6条):承包人深化设计并请求调整综合单价的,鉴定人一般不予调整;合同约定以承包人深化设计图纸为工程结算依据的除外。发包人深化设计构成变更的,按变更鉴定(4.4.4条)。
- 可调情形:发包人变更指令/设计变更图纸;BIM 深化模型经原设计单位复核确认后按正式变更程序实施(T/CIAS-5-2022 第4.3.8条);合同约定以深化图为结算依据。
- 定量:构成变更后按 7.4.1 条计量;未超15%(含)按 8.9.1 条(合同单价/类似换算/协商组价);超15%(不含)按 8.9.2 条,增加部分可结合采购优惠合理下调单价,减少部分合理上调。
- 边界:BIM 管线综合属承包人应通过排布优化消化的内容,深化设计原则是主要系统以原设计为准(T/CIAS-2-2020 第3.2.1条),路由调整导致的水力、载流量等变化须在原设计条件下校核(第4.2.2条),不得任意增加、调整槽盒数量规格走向。
适用边界
适用于单价合同下 BIM/深化设计引起的分部分项工程量争议;总价合同工程量清单缺陷不调整(7.4.1条)。「归因定性」与「15%偏差」是两步:不构成变更就谈不上 15% 调价。不适用于深化设计费/咨询费计取(属费用归属问题),也不含发包人另行委托的专项 BIM 服务费用。
深入查阅
GB/T 50500-202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第3.3.9、7.4.1、8.2.1、8.9.1、8.9.2条;T/ZBD 100.4-2023《建设工程造价鉴定作业指引》第4.4.4、4.4.6条;T/CIAS-5-2022《数据中心机电工程技术规程》第4.3.8条;T/CIAS-2-2020《建筑机电施工图深化设计技术标准》第3.2.1、4.2.2条。
关键词
- BIM综合排布
- 深化设计
- 工程量调整
- 工程变更
- 合同价格调整
- 管线综合
- 造价鉴定
- GB/T 50500-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