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知识卡.
置信度 高更新 2026-08-31

GB/T 50500-2024 适用范围:国有资金项目应清单计价(强制力由住建部令第16号承接)、非国有资金项目宜/可自主选择,与 GB 50500-2013 口径对比

按 GB/T 50500-2024 第 3.1.1 条:使用财政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应"按国家及行业工程量计算标准编制工程量清单、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宜"采用,可自主选择计价方式(第 3.1.5 条允许不宜采用单价/总价计价时采用费率计价等其他方式,但须在招标文件与合同文件中说明计价要求与价款调整规则)。2024 版由强制国标(GB 50500-2013)改为推荐性国标(GB/T),"必须"改"应"、强制性条文废止,但国有资金项目"必须清单计价"的实务口径未放松——强制力转由《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6号)第六条"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承接。

适用依据

  • GB/T 50500-202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第3.1.1条、第3.1.5条
  • GB 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3.1.1~3.1.3条(已废止)
  •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第六条
  • 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c/wjk/art/2024/art_6186304e164c4c4982904f8734983235.html
  • https://czj.wenzhou.gov.cn/art/2023/5/13/art_1229729262_58829924.html

主题定位

本卡解答 GB/T 50500-202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的适用范围问题: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是否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非国有资金(民营)项目能否自主选择计价方式,以及相比已废止的 GB 50500-2013,口径与强制力来源发生了哪些变化。适用于工程造价、招投标、合同管理场景下的快速合规判断。

核心结论

一、适用范围条款原文(GB/T 50500-2024 第 3.1.1 条,自 2025 年 9 月 1 日起实施): "建设工程施工发承包的工程计量与计价应符合以下规定: 1 使用财政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应按国家及行业工程量计算标准编制工程量清单,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2 非使用财政资金或国有投资的建设工程,宜按国家及行业工程量计算标准编制工程量清单,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二、"财政资金或国有资金"的界定(同条第 2 款):指全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国家融资资金,包括: (1)国有资金投资:1)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2)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资金的项目;3)使用国有企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 (2)国家融资资金:1)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2)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3)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4)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5)国家特许的融资项目。 (3)国有资金为主:国有资金占投资总额 50% 以上,或虽不足 50% 但国有投资者实质上拥有控股权的工程建设项目。

三、计价方式灵活性条款(第 3.1.5 条,2024 版新增): "工程量清单的清单项目价款确定可采用单价计价、总价计价方式。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及实际情况不宜采用单价计价、总价计价方式的,可采用费率计价等其他计价方式,并应在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中对其计价要求、价款调整规则等予以说明。"

四、与 GB 50500-2013 对比(2013 版原文,已废止):

  • 3.1.1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黑体强制性条文)
  • 3.1.2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宜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 3.1.3 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设工程,应执行本规范除工程量清单等专门性规定外的其他规定。
  • 2024 版编号由 GB 50500-2013 改为 GB/T 50500-2024(推荐性国标),原强制性条文(黑体字)随旧版废止,"必须"改为"应"。

五、强制力来源转移(实质口径未放松):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16 号,2014 年 2 月 1 日施行)第六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筑工程(以下简称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工程),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工程,鼓励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另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项目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按国家/行业标准文本编制,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适用边界

  • 本卡针对建设工程施工发承包的工程计量与计价(3.1.1 条适用范围)。
  • "应/宜"是推荐性国标内的规范用语:标准本身(GB/T)不再含强制性条文;国有资金项目"必须清单计价"的约束由部门规章(住建部令第 16 号第六条"应当")与招标投标制度承接,不能仅以"GB/T 是推荐性标准"为由主张国有资金项目可不走清单。
  • 非国有资金项目选择费率计价等其他方式时,必须在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中说明计价要求与价款调整规则,不能默示采用。
  • 不采用清单计价的项目,仍应执行标准除工程量清单专门性规定外的其他规定(2013 版 3.1.3 条精神延续)。

深入查阅

  • 标准原文:GB/T 50500-2024 第 3.1.1 条、第 3.1.5 条;对照已废止的 GB 50500-2013 第 3.1.1~3.1.3 条(建标库等多源转载一致)。
  • 住建部批准发布公告(批准 GB/T 50500-2024 为国家标准、自 2025 年 9 月 1 日起实施、GB 50500-2013 同时废止):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c/wjk/art/2024/art_6186304e164c4c4982904f8734983235.html
  •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 16 号)全文(温州市财政局官网转载,第六条为国有资金项目"应当"采用清单计价):https://czj.wenzhou.gov.cn/art/2023/5/13/art_1229729262_58829924.html
  • 配套卡片延伸:单价/总价/费率三种计价方式的定义与各类清单项目适用规则;2013/2024 版招标工程量清单责任归属对比;措施项目清单"可否计量二分"与"计价方式三分"口径差异。

关键词

  • 工程量清单计价
  • GB/T 50500-2024
  • 国有资金
  • 适用范围
  • GB 50500-2013
  • 强制性条文
  • 住建部令第16号
  • 非国有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