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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信度 高更新 2026-08-07

GB/T 50500-2024 增值税计价口径:综合单价为不含增值税税前全费用价格,增值税单列计税

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及合价为不含增值税的税前全费用价格(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约定风险费+辅助工作费),税金单列于增值税中;增值税计税基数=分部分项+措施+其他项目清单合计金额(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规定税率;专业工程暂估价为已含增值税的暂估价款,增值税中不再计取其税金。

适用依据

  • GB/T 50500-2024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 第3.1.6条、第3.2.11条
  • GB/T 50875-2013 工程造价术语标准 第2.2.58条

主题定位

GB/T 50500-202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的增值税计价口径:综合单价为税前全费用价格、税金单列,以及增值税计税基数的确定规则。

核心结论

(1)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及合价、按项计价项目价格均应为不含增值税的税前全费用价格,由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组成,并包括约定或合理范围内的风险费及不可或缺的辅助工作费用;相应税金应反映在增值税中,不得含在综合单价内。(2)增值税计税基础=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的合计金额,乘以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增值税税率。(3)其他项目清单中的专业工程暂估价为已含增值税的暂估价款,工程量清单的增值税中不应再计取其税金。

适用边界

2024 版已取消规费独立列项(规费摊入综合单价/管理费),仅增值税单列,与 2013 版及部分地方文件口径不同,编制审查前须确认执行版本;公路等行业可能采用含规费税金的全费用口径;材料暂估价与专业工程暂估价税务处理不同——材料暂估价为税前价,专业工程暂估价为含税价。

深入查阅

GB/T 50500-2024 第3.1.6条(综合单价应为税前全费用价格)、第3.2.11条(增值税计税基数);GB/T 50875-2013 第2.2.58条(综合单价定义);可与 GB/T 50500-2024 第8.4节暂估价调整规则对照使用。

关键词

  • 综合单价
  • 增值税
  • 税前全费用
  • 计税基数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税金
  • 工程量清单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