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资料构成与申报签发程序(GB/T 50500-2024 §9.4、附录F、T11 IESB 0001-2017 表4.1.8/4.1.11、GB/T 50319-2013 §5.3.1)
进度款支付申请资料分四块:①申请表单(进度款支付申请(核准)表表F.3.1一式四份,编制人员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监理报审表);②计量资料(监理签认的已完合格工程量、工程量清单统计报表、形象进度、质量验收;T11 IESB 0001-2017 口径计量周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每月26日前上报);③价款计算依据(累计完成工程总值11项构成+累计已扣回预付款+累计应付进度款+前期累计支付+发包人应扣款+本期应付六项;申请金额=合同内工程款+变更增减+批准的索赔-应扣预付款/保留金及其他费用);④建筑工人工资单列(工资表本人签字、人工费拨付周期≤1个月)。程序:承包人报审→专业监理工程师复核计量→总监审核签认报建设单位审批→总监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有争议项目按无争议部分先行支付。
Applicable Codes
- GB/T 50500-202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第9.4.9条、第9.4.11条、附录F表F.3.1
- T11 IESB 0001-2017《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表4.1.8、表4.1.11
- GB/T 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5.3.1条
-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第24、26、29、31、35条
主题定位
承包人申报工程进度款(期中支付)所需提交的资料构成、计量周期口径与监理签发程序,依据 GB/T 50500-2024 第9章及附录F、T11 IESB 0001-2017 表4.1.8/4.1.11、GB/T 50319-2013 第5.3.1条。
核心结论
进度款支付申请资料分四块:
- 申请表单:《进度款支付申请(核准)表》(GB/T 50500-2024 附录F 表F.3.1)+报监理的《( )月工程进度款报审》/《工程款支付申请》表(T11 IESB 0001-2017 表4.1.8、表4.1.11)。表F.3.1 应一式四份,由承包人填报,发包人、监理人、工程造价咨询人、承包人各存一份;编制人员、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应签字和盖章,承包人代表、监理工程师、发包人代表应签字或盖章。
- 计量资料:当期完成并经监理签认的合格工程量报表/工程量清单统计报表、分项工程验收资料、形象进度;未验收部位不计入计量。计量周期口径(T11 IESB 0001-2017 表4.1.8):工程量计量每月进行一次,计量周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施工单位应于每月26日前根据工程实际进度及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分项工程上报月完成工程量;监理工程师对申报核实,必要时与施工单位协商差异并列出,所计量工程量应由监理工程师签认、经总监理工程师同意(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 价款计算依据(GB/T 50500-2024 第9.4.9条):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每个计量周期及付款核定日或之前及时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说明本期认为应得到的价款,包括建筑工人工资的申请金额和专业分包人已完工程的进度款,并附计算依据。支付申请应包括:①累计完成工程总值——含累计完成合同清单价款、工程量清单缺陷调整价款(包括单价合同的重新计量调整价款、总价合同的暂定数量调整价款)、暂列金额价款、暂估价调整价款(材料暂估价、承包人实施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总承包服务费调整价款、计日工价款、物价变化调整价款、法律法规及政策性变化调整价款、工程变更价款、新增工程价款、工程索赔价款;②累计已扣回预付款(包括当期扣回价款);③累计应付进度款;④前期累计支付进度款;⑤发包人应扣除的价款;⑥本期应付进度款。进度款按当期累计完成的工程价款与累计已支付的工程价款的差额计算,并单独列出当期应支付的建筑工人工资。T11 IESB 0001-2017 表4.1.11 口径:申请支付工程款金额=合同内工程款+工程变更增减费用+批准的索赔费用-应扣预付款、保留金及施工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附经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清单统计报表,按监理签认工程量及施工合同约定采用的有关定额(或其他计价方法的单价)计算;有其他付款证明文件时附于附件。
- 建筑工人工资专项:申请中单独列出当期建筑工人工资申请金额,工资表经本人签字确认,人工费拨付周期不超过1个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流转程序:承包人报审→专业监理工程师复核计量→总监审核签认报建设单位审批→总监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GB/T 50319-2013 第5.3.1条);部分清单项目有争议的按无争议部分先行出具证书并支付(GB/T 50500-2024 第9.4.11条)。
适用边界
适用于施工总承包单位期中进度款申报。计量周期「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每月26日前上报」出自 T11 IESB 0001-2017(建筑电气工程资料管理行业性规程口径),具体以施工合同约定为准。预付款扣回按 §9.2 专门规则、安全生产措施费预付款按 §9.3 预付且进度款支付不扣回;施工过程结算(§10.2)、竣工结算(§10.3)申请列项口径另见对应条款,不可混用。铁路等专业工程验工计价制度不同,勿混用。
深入查阅
GB/T 50500-2024:9.4.9(支付申请六项内容与11项构成)、9.4.11(无争议部分先付)、9.1.6~9.1.8(进度款计算与支付比例80%)、附录F 表F.3.1(进度款支付申请(核准)表);T11 IESB 0001-2017《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表4.1.8(( )月工程进度款报审及计量周期)、表4.1.11(工程款支付申请填表要求);GB/T 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5.3.1条(计量与付款签证程序、质保金扣留);《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第24、26、29、31、35条(人工费拨付周期不超过1个月、专用账户、建设单位垫付义务)。
Keywords
- 进度款支付申请
- 期中支付
- GB/T 50500-2024
- 表F.3.1
- 计量周期
- 工程款支付报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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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签发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