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知识卡.
置信度 高更新 2026-08-07

合同价款调整触发事项(GB/T 50500-2024 第8.1.1条十一类)与签证签认的衔接

GB/T 50500-2024 第8.1.1条列明十一类合同价款调整触发事项:工程量清单缺陷、暂列金额、暂估价、总承包服务费、计日工、物价变化、法律法规及政策性变化、工程变更、新增工程、工程索赔、双方约定其他事项。其中计日工按第7.5.4~7.5.6条报送签证报告、经双方签认后作为计价依据,签证数量不含承包人自身现场管理人员及现场原有机具;变更、索赔、新增工程等均须以书面指令/签认文件为据,未经签认的现场实际不能直接计量计价。

适用依据

  • GB/T 50500-2024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 第8.1.1条、第7.5.4~7.5.6条
  • DB37/T 5028-2022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规程 第6.3.2条
  • GB/T 51262-2017 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 第5.9节

主题定位

本卡从"合同价款调整"视角回答哪些合同事项需要办理签证/签认:给出 GB/T 50500-2024 第8.1.1条的十一类价款调整触发事项清单,及计日工等事项的签认口径,与"应签证六情形"卡互补。

核心结论

GB/T 50500-2024 第8.1.1条: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事项,发承包双方可按规定调整相关合同价款——①工程量清单缺陷;②暂列金额;③暂估价;④总承包服务费;⑤计日工;⑥物价变化;⑦法律法规及政策性变化;⑧工程变更;⑨新增工程;⑩工程索赔;⑪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事项。发生调整事项应按规定计算确定工程数量后调价。其中计日工(第7.5.4~7.5.6条):非当天完成的工作应于实施结束后约定时间内提交签证报告(含每天记录汇总),经双方签署确认结果作为计价依据;签证数量只计实际投入的施工人员、材料、施工机具,不含承包人自身现场管理人员及现场原有施工机具。变更、索赔、新增工程等同样以书面指令/签认文件为据,未经签认的现场实际不能直接计量计价。

适用边界

适用于按 GB/T 50500-2024 清单计价模式发承包工程的价款调整与签证管理;合同对调整程序、提交时限、生效要件有特别约定的从其约定。本卡只给"触发事项清单+签认衔接",不展开单个事项计算细则;"该不该签"的六情形与可签/禁签负面清单、签证单有效四要素、计日工专项口径分别见相关卡。

深入查阅

GB/T 50500-202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第8.1.1条(价款调整触发事项)、第7.5.4~7.5.6条(计日工签证报告与确认);DB37/T 5028-2022《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规程》第6.3.2条(工程经济签证适用范围:合同外临时性工作、设计变更引起现场量变、修改设计返工损失等);GB/T 51262-2017 第5.9节(工程签证六情形)。

关键词

  • 合同价款调整
  • 工程签证
  • 计日工签证
  • 价款调整事项
  • 工程经济签证
  • 现场签证

被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