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0500-2024 取代 GB 50500-2013:GB 变 GB/T 的含义、2013 版强制性条文失效、2025-09-01 实施
住建部公告(2024 年第 212 号,2024-11-26 发布)批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 GB/T 50500-2024,自 2025 年 9 月 1 日起实施,原 GB 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同时废止。GB=强制性国家标准、GB/T=推荐性国家标准(《标准化法》2017 修订第二条: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2013 版全部强制性条文随标准废止一并失效,2024 版不再设强制性条文。典型对照:2013 版 3.1.1(强制性条文)"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2024 版 3.1.1 改为财政或国有资金投资"应"、非国有"宜"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推荐性标准的约束力靠招标文件、合同援引转化为约定义务落地。
适用依据
- GB/T 50500-2024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住建部公告 2024 年第 212 号,2025-09-01 实施)
- GB 50500-2013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已废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7 修订,主席令第 78 号)第二条
- GB/T 50854-2024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住建部公告 2024 年第 191 号)
- GB/T 50860-2024 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废止 GB 50860-2013)
主题定位
本卡讲 GB/T 50500-202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取代 GB 50500-2013 一事:标准编号从 GB 变 GB/T 的法律含义(强制性→推荐性)、2013 版强制性条文是否失效、新旧两版 3.1.1 条措辞对比、实施日期及配套工程量计算标准同步换版情况。
核心结论
- 实施与废止: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 年第 212 号,2024 年 11 月 26 日发布)批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 GB/T 50500-2024,自 2025 年 9 月 1 日起实施;原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同时废止。
- GB 与 GB/T 的区别:GB 为强制性国家标准,GB/T 为推荐性国家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7 年修订,主席令第 78 号)第二条:"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故 GB/T 50500-2024 整体为推荐性标准,不再自带法定强制力,其效力主要经招标文件、合同援引后转化为发承包双方的约定义务。
- 2013 版强制性条文存废:随 GB 50500-2013 整体废止,其全部强制性条文(黑体条文)一并失去强制性效力,2024 版正文不再设强制性条文。典型对照——2013 版第 3.1.1 条(强制性条文):"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其中国有资金投资包括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资金、国有企事业单位自有资金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国家融资资金包括国家发行债券、对外借款或担保、政策性贷款、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国家特许融资项目;"国有资金为主"指国有资金占投资总额 50% 以上,或虽不足 50% 但国有投资者实质上拥有控股权。2024 版第 3.1.1 条改为:"使用财政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应按国家及行业工程量计算标准编制工程量清单,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非使用财政资金或国有投资的建设工程,宜按国家及行业工程量计算标准编制工程量清单,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应/宜"是推荐性标准中的要求性措辞,本身无法律强制力。)
- 配套工程量计算标准同步换版:与计价标准同日(2025 年 9 月 1 日)实施的工程量计算标准系列同样由 GB 改 GB/T 并废止各自 2013 版,例如 GB/T 50854-2024《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住建部公告 2024 年第 191 号批准)废止 GB 50854-2013;GB/T 50860-2024《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废止 GB 50860-2013(后者第 1.0.3 条亦为强制性条文:"构筑物工程计价,必须按本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工程计量")。
适用边界
- 本卡回答"标准性质与效力"问题,不含 2024 版具体计价规则变化(税前全费用综合单价、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调差 5% 兜底、施工过程结算等,另见相关引用卡)。
- 推荐性不等于"可以不遵守":招标文件或合同写明执行 GB/T 50500-2024 后,其内容即成为合同义务;若某项要求另有法律法规依据(如招标投标法规对最高投标限价的规定),不受本标准降级影响。
- 实施日期以公告原文为准为 2025 年 9 月 1 日,勿与配套计算标准公告发布日混淆;2013 版条文自该日起不再作为现行有效依据。
- 标准定位:2024 版第 1.0.7 条明确"建设工程施工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深入查阅
- 公告原文: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的公告》(2024 年第 212 号,2024 年 11 月 26 日),公告及 GB/T 50500-2024 全文公开于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 www.mohurd.gov.cn。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7 年修订,主席令第 78 号)第二条。
- 条文对照:2013 版第 3.1.1 条(强制性条文)↔ 2024 版第 3.1.1 条;2013 版第 4.1.2 条(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2024 版第 3.1.8 条(按单价/总价合同拆分责任),见引用卡;配套计算标准新旧对比见 GB/T 50854-2024 相关引用卡。
关键词
- GB/T 50500-2024
- GB 50500-2013
-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
- 强制性条文
- 推荐性标准
- 标准化法
- 工程量清单计价
- 2025年9月1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