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成本考核基准值的确定:依据、编制路径与分级勾稽(基准=经批准的责任目标成本)
成本考核基准值即经批准的责任目标成本(计划成本):制定依据为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成本指标(上限)、企业定额(消耗量)、生产要素市场价格(价格)、施工组织设计等(RISN-TG 012-2011 8.2.1);以施工预算为基础编制成本管理计划(量用企业定额、价用市场价),汇总计划成本后分级分解,经企业授权人批准生效(GB/T 50326-2017 11.2.4);勾稽关系:Σ专项基准=直接成本基准+间接成本基准=责任目标总成本,考核以成本降低额/降低率计(RISN-TG 012-2011 8.5.1、8.5.2)。
适用依据
- GB/T 50326-2017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 GB/T 50502-2009 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 RISN-TG 012-2011 建设工程项目经理执业导则
- GB/T 51235-2017 建筑信息模型施工应用标准
- DBJ04/T 422-2021 建筑信息模型施工应用标准
主题定位
本卡回答「项目成本考核的基准值如何确定」:基准值=经批准的责任目标成本(计划成本),并给出从制定依据、编制路径、分级体系到审批生效的完整落地程序。
核心结论
- 基准值本质:把计划成本作为施工成本的目标值,定期与实际值比较纠偏(GB/T 50502-2009 第 2.0.15 条);考核主指标成本降低额/降低率即实际成本相对该基准计算(GB/T 50326-2017 第 11.6.2 条)。
- 制定依据五条(RISN-TG 012-2011 第 8.2.1 条):①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确定的成本指标(公司下达的上限);②企业定额或相关定额(消耗量来源);③生产要素市场价格(价格来源);④施工组织设计;⑤类似工程经验数据。
- 编制路径:以施工预算为基础编制成本管理计划(GB/T 50502-2009 第 7.6.1 条)——量用企业定额、价用当期市场价,区别于对外口径的施工图预算(国家定额+信息价);汇总直接+间接成本形成计划成本;对照责任书校核压实;按成本组成/项目结构/实施阶段分级编制(GB/T 50326-2017 第 11.2.2 条);经企业授权人批准后生效(第 11.2.4 条,未批准无考核效力)。
- 分级勾稽:Σ专项责任基准=直接成本基准(人材机、措施费)+间接成本基准(管理费)=责任目标总成本(RISN-TG 012-2011 第 8.5.1 条);降低额=责任目标成本−实际成本,降低率=降低额÷责任目标成本×100%(第 8.5.2 条),分层基准必须上下咬合。
适用边界
适用于施工企业项目成本管理(施工成本计划由施工单位编制);基准是内部管理口径,≠投标价(应剔除竞争性降价与风险预留);重大变更需走程序调整基准;考核对象以施工单位为主,其他相关方参照采用。
深入查阅
详见 GB/T 50326-2017 第 11.2.2、11.2.4、11.6.2 条;GB/T 50502-2009 第 2.0.15、7.6.1、7.6.2 条;RISN-TG 012-2011 第 8.2.1、8.2.2、8.5.1、8.5.2 条;GB/T 51235-2017 第 9.3.5 条(合同预算成本在施工图预算基础上确定);DBJ04/T 422-2021 第 8.5.4 条(BIM 提取工程量编施工预算)。
关键词
- 成本考核基准值
- 责任目标成本
- 成本管理计划
- 施工预算
- 企业定额
- 成本降低额
- 成本降低率
- 计划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