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知识卡.
置信度 高更新 2026-08-07

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的确认:依据、计量规则、监理签认程序与争议处理

变更工程量=按发包人颁发或确认的变更指令及实际施工图纸与合同图纸比较的差异部分;按合同约定计量规则(无约定按国家、行业标准)计算。确认程序:施工方报审→专业监理审核(异议时共同复核或抽样复测)→签证实施前踏勘测量、发生时记录并留影像→验收确认→总监签认报建设单位审批。可预见未提前提出、未办审批手续、施工方自身原因的费用不得签证;报验资料不全、未验收合格、超计量规范的不予计量。量确认后按 15% 分界联动调整综合单价。

适用依据

  • GB/T 50500-2024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
  • T/SDJZXH 004.1-2022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理工作标准(通用篇)
  • T/ZBD 100.4-2023 建设工程造价鉴定作业指引
  • GB/T 51262-2017 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

主题定位

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如何确认:变更量界定、计量规则、签认程序、不得确认情形与争议处理。

核心结论

  1. 界定:变更量=发包人颁发或确认的变更指令及实际施工图纸与合同图纸的差异部分(GB/T 50500-2024 第7.4.1、7.4.2条);口头指令不作计价凭证,须书面确认(第12.2.2条)。
  2. 计量:按合同约定规则;无约定按国家计量规范,国家未规定按行业/地方标准(T/ZBD 100.4-2023 第4.3.1条、GB/T 51262-2017 第5.5.1条)。
  3. 程序:施工方报审→监理审核(异议共同复核或抽样复测)→签证前踏勘、发生时留影像→验收确认→总监签认报建设单位审批(T/SDJZXH 004.1-2022 第7.3.2、10.6.1、10.6.3条)。
  4. 红线:可预见未提前提出、可预见措施费、未办审批的方案改变、施工方自身原因费用不得签证;资料不全、未验收合格、超计量规范的不予计量。
  5. 量确认后按15%分界调整单价(≤15%用合同单价/换算/协商;>15%增加下调、减少上调)。

适用边界

适用于施工图发承包阶段变更计量与结算;总价合同清单缺陷不调整。未签认按第4.6.3、4.6.6条分层鉴定;铁路等专业领域另有变更分类审批办法。

深入查阅

GB/T 50500-2024 第7.4、8.2、8.9、12.2.2节;T/SDJZXH 004.1-2022 第7.3、10.6节;T/ZBD 100.4-2023 第4.3、4.6节;GB/T 51262-2017 第5.5、5.9节。

关键词

  • 设计变更
  • 工程变更
  • 工程量确认
  • 变更计量
  • 工程量复核
  • 现场签证
  • 15%分界
  • 合同价款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