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知识卡.
置信度 高更新 2026-08-31

安全生产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规则对比:GB 50500-2013 第10.2.2条 60% vs GB/T 50500-2024 第9.3.2条 50%,及进度款不扣回、竣工结算一次性扣回

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生产措施费的预付比例已从 60% 降至 50%:GB 50500-2013(已废止)第10.2.2条要求开工后28天内预付不低于当年施工进度计划总额的60%;GB/T 50500-2024(现行)第9.3.2条改为预付不低于总额的50%,并新增「计算应付工程进度款时不应扣回预付的安全生产措施费,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回」的明确扣回规则。预付期限(开工后28天内)不变。

适用依据

  • GB/T 50500-202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第9.3.2条
  • GB 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10.2.2条(已废止,被2024版替代)
  • TB 10801-2024《铁路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第3.11.11条
  • TB 10811-2024《铁路工程费用定额》第2.11.9条

主题定位

安全生产措施费(2013 版称「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预付比例与扣回规则的新旧规范对比:GB 50500-2013 第 10.2.2 条「60% 预付」已被 GB/T 50500-2024 第 9.3.2 条「50% 预付」取代,扣回规则亦由不明确变为「进度款不扣回、竣工结算一次性扣回」。适用于发承包计价实务中核查预付款底线、签订付款条款。

核心结论

旧规 GB 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 10.2.2 条(已被替代):「发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的28天内预付不低于当年施工进度计划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60%,其余部分应按照提前安排的原则进行分解,并应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新规 GB/T 50500-202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第 9.3.2 条(现行):「发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28天内预付不低于安全生产措施费总额的50%给承包人,其余部分应按照提前安排的原则进行分解,并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对跨年度实施的重大工程,预付的安全生产措施费总额可按年度工程进度计划分解计算。发承包双方在计算应付工程进度款时,不应扣回预付的安全生产措施费。安全生产措施应按提前安排的原则进行分解,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回。」

新旧变化要点:①费用名称由「安全文明施工费」改为「安全生产措施费」;②预付比例由不低于当年施工进度计划总额的 60% 降至不低于总额的 50%;③预付期限不变(开工后 28 天内);④新增跨年度重大工程可按年度工程进度计划分解计算预付总额;⑤扣回规则首次明确——计算应付进度款时不应扣回,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回(2013 版未明确扣回方式)。

2013 版条文说明(第 10.2 节)另载: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内容以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印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的规定为准;发包人在付款期满后的 7 天内仍未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若发生安全事故的,发包人应承担相应责任;承包人应对安全文明施工费专款专用,在财务账目中单独列项备查,不得挪作他用,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造成的损失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适用边界

  • 适用对象: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的房屋建筑、市政等工程发承包计价。
  • 版本衔接:新开标/新签合同按 2024 版 50% 底线执行;存量合同若明确援引 2013 版条款,仍按合同约定办理。
  • 本卡的预付指「开工后 28 天内的预付」,与工程预付款(备料款,GB/T 50500-2024 第 9.2 节,签约合同价 10%~30%)是两种不同费用,不可混淆。
  • 铁路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对应「安全生产费」(TB 10801-2024 第 3.11.11 条口径),按建筑安装工程费 3.0% 计列、不可竞争、专款专用;铁路办法本身未单列预付比例,实务按合同约定并参照国标执行。
  • 逾期未付的后果条款:2013 版为第 10.2.3 条(付款期满后 7 天仍未支付、发生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担责),2024 版为第 9.3.3 条,细则以规范原文为准。

深入查阅

  • GB/T 50500-202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第 9.3.2 条(合同价款期中支付——安全生产措施费预付)、第 9.3.3 条(逾期未付后果)、第 2.0.4 条(安全生产措施费术语定义)。
  • GB 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 10.2.2 条、第 10.2.3 条及第 10.2 节条文说明(已废止,被 2024 版替代)。
  • 铁路口径:TB 10801-2024《铁路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第 3.11.11 条(安全生产费与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对应关系)、TB 10811-2024《铁路工程费用定额》第 2.11.9 条(安全生产费按建安工程费 3.0% 计列)。
  • 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安全文明施工费内容依据)。

关键词

  • 安全生产措施费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安全生产费
  • 预付比例
  • GB/T 50500-2024
  • GB 50500-2013
  • 竣工结算一次性扣回
  • 进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