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开挖工程量计算:工作面宽度、放坡系数与运输(余方弃置)工程量
土方开挖计算遵循"设计→施工组织设计→规范附表默认值"三级优先顺序;开挖、运输按开挖前天然密实体积计,回填按竣工体积计;工作面宽度与放坡系数按基础材料、土壤类别、机械作业位置查表取值,支挡土板后不再放坡;余方弃置量=挖方−回填利用量,运输按自然状态体积计不另计松散系数。
适用依据
- GB/T 50854-2024
- TB/T 10831-2024
- SJG 111.1-2022
- SJG 84-2020
- GB 50861-2013
主题定位
土方开挖工程量计量的三大核心——工作面宽度、放坡、运输(余方弃置)工程量的确定方法与体积口径,适用于房屋建筑、市政、轨道交通、地下管廊、铁路等各类土石方工程。
核心结论
- 体积口径:开挖、运输按开挖前天然密实体积计,回填按回填后竣工体积计。清单口径(GB/T 50854-2024)开挖回填不折算密实状态;定额组价口径按折算系数换算(天然密实 1.0 ≈ 虚方 1.3、夯填 0.87、松填 1.08)。
- 优先顺序:设计文件有规定按设计 → 无规定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 均无规定按规范/定额附表默认值。
- 工作面宽度(每面):混凝土基础支模板 400mm、垫层支模板 150mm、砖基础 200mm、毛石/方整石基础 250mm、垂直面砂浆防潮层 400mm、防水/防腐层 1000mm、支挡土板另加 100mm;条形基础搭脚手架单面 1500mm、独立基础四面各 450mm;基坑大开挖做边坡支护或坑内打桩 2000mm。管沟工作面按管道结构宽分档取值(有管座按基础外缘,无管座按管道外径)。
- 放坡:挖深超过放坡起点(一、二类土 1.20m,三类土 1.50m,四类土 2.00m)才计放坡;人工挖土 1:0.50~1:0.25,机械挖土分基坑内/基坑上/沟槽上三种作业位置取值(如一二类土分别为 1:0.33/1:0.75/1:0.50);支挡土板后不再计算放坡;混合土质按深度百分比加权平均;放坡自基础(含垫层)底标高算起;放坡交叉处重复工程量不扣除。
- 运输:原土回填时余方弃置量=挖方体积−回填土体积,换填时=挖方体积;运输按开挖前自然状态体积计,定额已综合松散系数不再另计。
适用边界
适用于各行业土石方计量,但附表具体数值以项目适用地区/行业定额为准(GB 国标与 SJG、铁路 TB 等体系数值大同小异);须区分清单计量口径与定额组价口径;已批准施工组织设计优先于规范默认值;挡土板与放坡互斥不可同时计。
深入查阅
详见 GB/T 50854-2024 附录 A 土石方工程 A.4.6(工作面宽度表 A.4.6-1/2);TB/T 10831-2024 铁路工程预算定额第十册房屋工程 册说明十一(表 4 体积折算、表 5 工作面、表 6 放坡);SJG 111.1-2022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消耗量标准第一册 1.2.3(放坡、挡土板、工作面);SJG 84-2020 市政维修工程消耗量标准第二册 7.2.9(运输工程量与放坡规则)。
关键词
- 土方开挖
- 工作面宽度
- 放坡系数
- 放坡起点
- 余方弃置
- 余土外运
- 天然密实体积
- 体积折算系数
- 工程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