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计算以设计图示尺寸为准(按图算量):通用原则、规则例外与结算衔接
工程量计算原则上按设计图示尺寸(按图算量),不按现场实际尺寸;仅计算规则"另有规定"的项目(如土方按天然密实体积、深度取实测标高)及设计未明确的签证项目(流砂淤泥暂估、隐蔽工程)才按实际/签证计量。超设计尺寸施工且无变更或签证支撑的部分,结算一般不计量。
适用依据
- SJG 84-2020 市政维修工程消耗量标准 总则0.3.9
- DL/T 5465-2013 火力发电工程施工图预算编制导则 4.1.13
- DL/T 5468-2013 输变电工程施工图预算编制导则 4.1.11
- GB 50861-2013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4.2.5
- DB11/T 638-2016 房屋修缮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附录A.2.1
- GB/T 50326-2017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18.3.3
- GB/T 51095-2015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 8.2.4
主题定位
这张卡回答工程计量最常见的原则问题:算量时尺寸取设计图示尺寸还是现场实际尺寸?给出「按图算量」的通用依据、两类例外与结算衔接口径。
核心结论
工程量计算原则上以设计图示尺寸为准,而非现场实际尺寸:①多部消耗量标准总则同款约定,如 SJG 84-2020《市政维修工程消耗量标准》总则「除本标准另有规定外,计算工程量时以设计图示尺寸为准」;②电力行业 DL/T 5465-2013 第4.1.13条、DL/T 5468-2013 第4.1.11条均要求以施工图纸为依据、按定额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并注意与设备材料表协调;③GB 50861-201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第4.2.5条(强制性条文)要求清单工程量按附录规定的计算规则计算——尺寸取定跟着计算规则走,不跟现场实际走。两类例外:其一,规则「另有规定」的项目(土方按挖掘前天然密实体积、开挖深度按自然地面实测标高至设计地坪标高平均深度确定),此时标高虽为实测值,仍是套规则计算,不直接量实际开挖轮廓;其二,设计未明确的流砂、淤泥(DB11/T 638-2016 附录A.2.1注6)清单可暂估,结算按双方现场签证确认。实务含义:超设计尺寸施工而无变更或签证支撑的部分,结算一般不予计量;土方、隐蔽工程应主动走签证流程把现场实际书面化。
适用边界
适用于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与竣工结算的常规计量;不适用于拆除等「按实结算」项目、以签证/计量单为准的项目,以及计算规则明确按实际或实测计量的子目。各专业的具体口径仍以本专业定额/计算规范附录为准。
深入查阅
SJG 84-2020 总则第0.3.9条;DL/T 5465-2013 第4.1.13条、DL/T 5468-2013 第4.1.11条;GB 50861-2013 第4.2.5条(强条);DB11/T 638-2016 附录A表A.2.1(土方规则与签证口径);结算衔接见 GB/T 50326-2017 第18.3.3条、GB/T 51095-2015 第8.2.4条。
关键词
- 工程量计算
- 设计图示尺寸
- 按图算量
- 实际尺寸
- 工程量计算规则
- 施工图纸
- 现场签证
- 竣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