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结算的图纸依据判定:以竣工图为准(竣工图+变更/签证文件共同核定实际完成工程),施工图作为合同范围界定与变更差异对比基准
工程竣工结算以竣工图为准——更完整表述为:以「竣工图+设计变更、工程变更、签证等变更文件」核定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GB/T 50326-2017 第18.3.3条将「竣工图和工程变更文件」列为结算依据,不单列施工图;JGJ/T 185-2009 第4.2.4条规定无变更时施工图加盖竣工图章即成竣工图(两者等效),有变更时变更内容须改绘落地到竣工图;施工图(合同图纸)在结算中退居为界定合同范围、比较变更差异的基准(GB/T 50500-2024 第7.4.1条)。
适用依据
- GB/T 50326-2017 第18.3.3条
- GB/T 50500-2024 第7.1.1条
- GB/T 50500-2024 第7.1.8条
- GB/T 50500-2024 第7.4.1条
- GB/T 51095-2015 第8.2.4条
- GB/T 51095-2015 第8.3.4条
- JGJ/T 185-2009 第4.2.4条
- T/ZBD 100.5-2023 第2.2.4条
- DB37/T 5130—2018 第8.2.4条
主题定位
本卡回答工程竣工结算中的图纸依据问题:结算以竣工图还是施工图为准,以及两者在结算计量中各自承担什么角色。适用于发承包双方办理竣工结算、编审结算文件时确定计量与核定工程的图形依据。
核心结论
结论:工程竣工结算以竣工图为准——更完整的表述是:以「竣工图+设计变更、工程变更、签证等变更文件」共同核定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原施工图不单独作为结算计量依据。
1. 结算依据清单中,图形文件列的是"竣工图"。 GB/T 50326-2017《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第18.3.3条规定,工程竣工结算依据应包括下列内容:(1)合同文件;(2)竣工图和工程变更文件;(3)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代用核准资料;(4)工程计价文件和工程量清单;(5)双方确认的有关签证和工程索赔资料。——清单只列"竣工图",未单列施工图。
2. 结算计量的对象是"已完成且应予计量的合格工程"。 GB/T 50500-202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第7.1.1条:合同工程应以承包人按合同要求已完成且应予计量的工程进行计量,工程数量按发承包双方约定的国家及行业工程量计算标准及补充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重新计量及变更计量、新增工程计量,应依据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且应予计量的合格工程,以及发包人颁发的施工图纸及工程变更指令进行。第7.4.1条:无论工程采用单价合同或总价合同,按发包人颁发或确认的变更指令及实际施工图纸与合同图纸进行比较,差异部分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为工程变更项目;合同图纸与合同清单的差异为工程量清单缺陷,单价合同工程应按相关规定修正,总价合同工程的工程量清单缺陷不应调整。——施工图(合同图纸)是"比较基准",实际建成状态(由竣工图记录)决定结算量。
3. 竣工图与施工图的关系(JGJ/T 185-2009《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第4.2.4条)。 竣工图应真实反映竣工工程的实际情况;竣工图应依据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洽商记录(包括技术核定单)等绘制;当施工图没有变更时,可直接在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章形成竣工图;竣工图应有竣工图章及相关责任人签字。条文说明指出:涉及图纸内容改变的洽商(技术核定单)内容要改绘到施工图上;与图纸内容改变无关的洽商(如商务洽商)不必反映到施工图上。——无变更:施工图加盖竣工图章后即竣工图,两者等效;有变更:变更内容改绘落地到竣工图,结算以竣工图为准。
4. 经双方签署确认的计量成果是结算依据。 GB/T 50500-2024 第7.1.8条:发承包双方签署确认的工程计量成果应作为合同价款调整、工程结算的依据,合同另有约定或发承包双方明确仅作为工程进度款支付依据及工程计量成果为粗略估算的除外。
5. 结算编制/审核依据须"图纸+变更手续"成套。 GB/T 51095-2015《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第8.2.4条(竣工结算编制依据)包括:影响合同价款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现场踏勘复验记录;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及补充合同、有关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计价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工程施工图、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工程索赔与工程签证、相关会议纪要等;工程材料及设备认价单;发承包双方确认追加或核减的合同价款;经批准的开工、竣工报告或停工、复工报告;其他相关资料。第8.3.4条(竣工结算审核编制依据)在此基础上增加竣工结算审核委托咨询合同、竣工结算送审文件等。——单凭施工图不足以核定实际完成工程。
6. 按情形对号入座:
- 无任何变更:施工图加盖竣工图章后即竣工图,两者等效;
- 有设计变更/工程洽商:以竣工图(变更须改绘落地)+变更手续文件核定;
- 变更未改绘/未确认:以确认的变更文件、签证核定;竣工图未反映的部分(尤其隐蔽工程)缺支撑,结算时易被核减;
- 固定总价合同:按合同约定只调可调内容;招标时施工图用于界定包干范围。
适用边界
- 适用于国内建设工程发承包竣工结算阶段判定图纸依据;单价合同与总价合同均适用(两类合同计量规则差异见 GB/T 50500-2024 第7.4.1条)。
- 合同约定优先:合同对结算依据、计量规则另有明确约定的从其约定(GB/T 50500-2024 第7.1.8条明确"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情形)。
- 工程结算图纸应依据合同约定经发包方、承包方、设计和监理方共同确认,并形成含各专业结算图纸目录的完整结算图纸(纸质版及电子版);固定总价合同还应提供招标时的施工图纸及电子版(T/ZBD 100.5-2023 第2.2.4条)。
- 竣工图必须真实:隐蔽的地基基础、结构工程、地下管线等部位的竣工图若与工程实体不一致,将给工程使用单位造成很大的困难和损失(JGJ/T 185-2009 第4.2.4条条文说明)。
- 本卡不替代具体合同条款审查;变更未落地情形下的结算风险应结合合同约定的变更程序与证据要求另行判断。
深入查阅
- GB/T 50326-2017《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第18.3.3条:竣工结算依据清单(图形文件为"竣工图和工程变更文件")。
- GB/T 50500-202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第7章"合同工程计量":第7.1.1条(计量原则)、第7.1.8条(计量成果用途)、第7.4.1条(工程变更计量与工程量清单缺陷处理)。
- GB/T 51095-2015《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第8.2.4条、第8.3.4条:竣工结算编制与审核依据清单。
- JGJ/T 185-2009《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第4.2.4条及条文说明、附录D(竣工图绘制方法)、附录E(竣工图折叠方法)。
- T/ZBD 100.5-2023《建设工程结算审核作业指引》第2.2.4条:结算图纸四方确认与竣工资料要求。
- 地方口径可参照:DB37/T 5130—2018《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规范》第8.2.4条(竣工结算编制依据清单,与国标口径一致)。
关键词
- 竣工结算
- 竣工图
- 施工图
- 结算依据
- 竣工图章
- 工程变更
- GB/T 50326-2017
- GB/T 50500-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