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与审批:三级划分、编制主持责任与分级审批权限
施工组织设计按编制对象分三级: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GB/T 50502-2009 第3.0.1条)。各级文件均由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制、可分阶段编制审批;总设计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单位工程施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可授权)审批、一般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专业承包方案由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并经总承包项目技术负责人核准备案;危大专项方案须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总监审查签字,超一定规模另需专家论证。
适用依据
- GB/T 50502-2009 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 DB22/JT 127-2017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标准
- DB22/T 5016-2019 市政工程资料管理标准
- DB11/T 1745-2020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规程
主题定位
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方案是同一体系的不同层级。本卡给出三级划分、编制主持责任与分级审批权限对照(房建体系),回答"由谁编制、由谁审批"。
核心结论
按 GB/T 50502-2009 第 3.0.1 条,施工组织设计按编制对象分三级:施工组织总设计(群体工程/特大型项目,统筹规划);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单位(子单位)工程,指导制约全过程);施工方案(分部(分项)或专项工程,施组的具体化细化)。编制主持:各级文件均由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制,可根据需要分阶段编制和审批(第 3.0.5 条第1款);施工组织总设计另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写,生产经理、商务经理及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DB11/T 1745-2020 第 6.2.1 条)。审批权限:总设计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单位工程施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其授权技术人员审批;一般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重点、难点及专项方案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专家评审、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专业承包施工的方案由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有总承包时由总承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核准备案。危大专项方案须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超一定规模另需专家论证。地方资料管理标准普遍要求施组加盖企业公章、危大方案加盖单位公章且总监加盖执业印章。
适用边界
适用于房建体系;市政术语略有差异(GB/T 50903-2013 定义方案为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层级一致。勿与 GB 50300 质量验收四级划分混淆。危大方案编制内容、范围判定与论证程序另见专卡。
深入查阅
GB/T 50502-2009 第 2.0.3、2.0.4、3.0.1、3.0.5 条;DB22/JT 127-2017 第 6.2.2 条;DB22/T 5016-2019 第 7.2.3 条;DB11/T 1745-2020 第 6.2.1 条;GB/T 50903-2013 第 2.0.2 条;建办质〔2021〕48 号。
关键词
- 施工组织设计
- 施工方案
- 施工组织总设计
-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 编制
- 审批
- 项目负责人
- 技术负责人
- 三级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