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知识卡.
置信度 高更新 2026-08-04

危大工程与超过一定规模危大工程的范围判定及专家论证要求

依据建办质〔2018〕31号附件1/2:危大工程须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履行审核审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如基坑开挖≥5m、模板支撑搭设高度≥8m或跨度≥18m、悬挑架分段高度≥20m等)专项方案还须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专家论证,专家从住建部门专家库选取且不少于5名。

适用依据

  •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47号令修正)
  • 建办质〔2018〕31号附件1、附件2
  • DBJ04/T 253-2021 附录B

主题定位

本卡汇总"危大工程"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两级范围判定标准及专家论证程序,用于施工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审批与合规检查。

核心结论

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及建办质〔2018〕31号附件1、附件2:

  • 危大工程(附件1)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履行审核审批:基坑开挖深度≥3m(或深度<3m但地质环境复杂);模板支撑搭设高度≥5m或跨度≥10m或施工总荷载≥10kN/㎡或集中线荷载≥15kN/m;落地式脚手架搭设高度≥24m;非常规起重且单件起吊重量≥10kN;暗挖(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等七大类。
  •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附件2)专项方案还必须组织专家论证:基坑开挖深度≥5m;模板支撑搭设高度≥8m或跨度≥18m或施工总荷载≥15kN/㎡或集中线荷载≥20kN/m;悬挑架分段架体高度≥20m;落地架≥50m;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提升高度≥150m;非常规起重单件≥100kN;钢结构跨度≥36m、网架/索膜≥60m;幕墙施工高度≥50m;人工挖孔桩深度≥16m;大型结构整体顶升/平移/转体≥1000kN等。
  • 论证程序(37号令第十二条):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论证前方案须经施工单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专家从住建部门专家库选取、不少于5名且利害关系人回避;按论证报告修改,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实施;重大修改须重新论证。

适用边界

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省级住建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补充危大工程范围,地方标准另有细化时以本地为准(如地方评价标准附录中的危大工程汇总表)。判定时注意荷载均指设计值(荷载效应基本组合)。装配式预制构件安装属危大工程但未列入超规模清单;范围文件如后续修订,以最新版本为准。

深入查阅

详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住建部令第47号修正)第三条(定义与范围制定权限)、第十二条(专家论证程序);建办质〔2018〕31号附件1(危大工程范围)、附件2(超过一定规模范围);地方细则可参考湖南省绿色施工评价标准技术细则表6.1.12 及 DBJ04/T 253-2021 附录B。

关键词

  • 危大工程
  •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
  • 专家论证
  • 专项施工方案
  • 建办质〔2018〕31号
  • 住建部令第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