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混凝土(预拌混凝土)价格调差计算方法:价格信息调差法公式、分强度/泵送类型逐项调差与附加费处理(GB/T 50500-2024 附录A.2)
商品混凝土调差采用价格信息调差法(GB/T 50500-2024 附录A.2):价差=Σ[(Ci−C0×(1±r))×Q],只对超出风险幅度的部分按实调整,幅度约定优先、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时波动超5%兜底(8.7.2)。必须按「强度等级×泵送类型×粒径」逐项独立判断超幅并逐项调差;特殊混凝土(抗渗/防冻/膨胀/纤维等)附加费是否参与调差由合同约定,应在表G.2.1-1或专用条款写明;商品混凝土已调差的,其水泥、砂石等原材料不得再单独调差;价差只计增值税,不计管理费利润。
适用依据
- GB/T 50500-2024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 附录A.2
- GB/T 50500-2024 第3.3.5条、第8.7节、附录G表G.2.1-1
主题定位
商品混凝土价格调差的计算方法:以 GB/T 50500-2024 价格信息调差法(附录A.2)为基础,落实分强度/泵送类型逐项调差、特殊附加费处理与防重复调差三个特殊点。
核心结论
- 公式:价差=Σ[(Ci−C0×(1±r))×Q],只对超幅部分按实调整;幅度约定优先,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时波动超5%兜底(8.7.2)。
- C0 取投标截止日前28天(非招标工程为合同签订日前28天)同强度、同泵送类型信息价(2.0.21);Q 按合同约定数量规则。
- 按「强度等级×泵送类型×粒径」逐项独立判断超幅、逐项调差,混合取均值会失真。
- 抗渗、防冻、膨胀、纤维等附加费是否调差由合同约定(实务常约定固定不调),应在表G.2.1-1或专用条款写明。
- 混凝土已调差的,水泥、砂石等原材料不得再单独调差;价差只计增值税,不计管理费利润(3.3.5)。
适用边界
适用于可调价主材含商品混凝土并填表G.2.1-1作合同附件的清单计价工程;不适用施工耗材、措施费、幅度内波动、管理费利润(8.7.6)。信息价含税/除税口径以当地造价机构当期发布为准。
深入查阅
GB/T 50500-2024 附录A.2.1A.2.5、第3.3.5条、第8.7.18.7.6条、附录G表G.2.1-1;配合当地分强度/泵送/粒径信息价做算例。
关键词
- 商品混凝土调差
- 预拌混凝土
- 价格信息调差法
- 材料调差
- 风险幅度
- 泵送混凝土
- 特殊混凝土附加费
- GB/T 50500-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