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知识卡.
Confidence 高Updated 2026-08-11暂无英文版

项目所在地无材料信息价时的取价补位路径:合同约定→替代渠道→市场询价→发包人认价→鉴定兜底

信息价缺项按阶梯补位:①合同约定优先;②替代渠道取价(造价管理部门或行业发布的工程价格信息、类似清单项目明细价格组成,铁路编制期价格由设计单位调查分析确定);③市场询价(市场价/信息价/厂商报价三渠道分类,以真实交易价为主,严禁混用,留痕归档);④采购前报发包人认价,逾期不答复视为认可(GB/T 50500-2024 附录A.2.5),暂估价材料经发包人确认以税前价替代(8.4.5);⑤争议鉴定按签批认可价>合同约定价>双方约定价(GB/T 51262-2017 第5.6.4条)。采购前走完认价程序是结算成败关键。

Applicable Codes

  • GB/T 50500-2024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
  • GB/T 51262-2017 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
  • T/ZBD 100.1-2022 建设工程造价数据建设通用标准
  • TB 10811-2024 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费用定额

主题定位

项目所在地未发布某材料信息价(缺项)时价格如何确定——合同约定、替代渠道、市场询价、发包人认价、造价鉴定的阶梯补位路径。

核心结论

①合同已约定无信息价计价方式的,按合同执行;②替代渠道——造价管理部门或行业发布的工程价格信息及类似清单项目分析表明细(GB/T 50500-2024 第8.6.3条),铁路编制期价格由设计单位调查分析确定(TB 10811-2024 第2.2.3条);③市场询价——市场价、信息价、厂商报价三渠道分类,以真实交易价为主,严禁混用(T/ZBD 100.1-2022 第7.2.3条),留痕归档;④发包人认价(关键)——采购前报发包人核对确认,逾期不答复视为认可(附录A.2.5),暂估价材料经确认以税前价替代(第8.4.5条);⑤争议兜底——鉴定按签批认可价>合同约定价>双方约定价(GB/T 51262-2017 第5.6.4条)。

适用边界

适用清单计价下编制、调差、结算阶段的材料价格缺项补位,以合同无相反约定为前提;不直接适用于人工、机械台班。信息价正常发布时仍应优先作调差基准与争议兜底。

深入查阅

GB/T 50500-2024 第8.4.5、8.6.3条及附录A.2.5;GB/T 51262-2017 第5.6.4条;T/ZBD 100.1-2022 第7.2.3条;TB 10811-2024 第2.2.3条。

Keywords

  • 无信息价
  • 信息价缺项
  • 材料价格确定
  • 市场询价
  • 认价
  • 发包人认价
  • 材料价格争议
  • 暂估价材料

Cited 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