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工程量清单算错/漏项责任归属:GB 50500-2013 与 GB/T 50500-2024 对比(2013版4.1.2强制性条文 vs 2024版3.1.8按单价/总价合同拆分)
GB 50500-2013 第 4.1.2 条(强制性条文)规定"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应由招标人负责";GB/T 50500-2024 第 3.1.8 条改为按合同计价方式拆分责任:单价合同分部分项清单准确性、完整性由发包人(招标人)负责(投标人不得自行更改,缺陷按第 8.2 节调整价款,工程量增减 15% 为分界);总价合同由承包人负责(可自行增补清单,8.2.3 条合同价格及工期不因清单缺陷调整,暂定数量单价计价项目除外);措施项目清单无论何种合同一律由承包人负责。2024 版经住建部公告 2024 年第 212 号批准,自 2025 年 9 月 1 日起实施,GB 50500-2013 同时废止,且由强制性国标(GB)变为推荐性国标(GB/T)。
Applicable Codes
- GB/T 50500-202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第3.1.8、4.1.4、6.1.6、8.2.1、8.2.3条
- GB 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4.1.2条(已废止)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212号(2024-11-26,www.mohurd.gov.cn)
主题定位
招标工程量清单算错、漏项(工程量清单缺陷)时责任归属的规范沿革:GB 50500-2013 第 4.1.2 条(强制性条文,招标人对清单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与 GB/T 50500-2024 第 3.1.8 条(改为按单价/总价合同拆分责任)的对比,以及清单缺陷的价款调整处理链路。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发包、按 GB/T 50500 系列标准计价的工程。
核心结论
- 2013 版("清单错了算招标人的"这一说法的来源):《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 第 4.1.2 条规定:"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应由招标人负责。"该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不分合同类型一刀切由招标人担责。
- 2024 版已修改,按合同计价方式拆分责任:《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 50500-2024 第 3.1.8 条:
- 采用单价合同的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的准确性、完整性应由发包人负责;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自行更改清单。
- 采用总价合同的工程,已标价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的准确性、完整性应由承包人负责;投标人投标时可根据招标图纸及技术标准规范自行增补清单项目并报价。
- 无论单价合同或总价合同,按项编制的措施项目清单的完整性及准确性均应由承包人负责,投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补充列项及报价。
- 版本沿革: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 2024 年第 212 号批准 GB/T 50500-2024 为国家标准,自 2025 年 9 月 1 日起实施,原国家标准 GB 50500-2013 同时废止;2024 版由强制性国标(GB)调整为推荐性国标(GB/T)。
- 清单缺陷的后果处理链路:
- 第 4.1.4 条:招标工程量清单用于单价合同的,存在分部分项清单缺陷的应由发包人承担相关责任,按第 8.2 节调整;用于总价合同的,承包人应承担清单缺陷的补充完善责任,按第 6.1.7 条不做调整。
- 第 6.1.6 条:单价合同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复核清单,有疑问按招标文件规定书面提请招标人澄清;"无论投标人是否已提出疑问或异议,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由招标人负责",存在清单缺陷按第 8.2 节调整价款及合同总价。
- 第 8.2.1 条(单价合同):按合同图纸重新计量,清单缺陷引起清单项目变化(项目增减),或清单工程量增加或减少**且未超过相应清单项目合同清单所含工程量的 15%(含 15%)**的,按第 8.9.1 条计算调整合同价格;**超过 15%(不含 15%)**的,按第 8.9.2 条计算调整合同价格。
- 第 8.2.3 条(总价合同):"合同价格及合同工期不应因合同清单缺陷而调整",但合同约定分部分项清单工程量为暂定数量单价计价的项目,可按第 7.2.1 条、第 8.2.1 条规定调整。
- 实务结论:单价合同(工程实践大多数)下,清单漏项、错算的调价权利仍归承包人、责任仍由招标人承担;总价合同下风险转移至承包人。编制预算/投标报价前须先确认合同计价方式,再判断清单缺陷由谁担责、按何规则处理。
适用边界
- 本卡仅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招标发包的工程;责任划分以合同计价方式(单价/总价)明确为前提,同一份清单在不同合同类型下缺陷风险归属完全相反。
- 2024 版为推荐性国标(GB/T),相关责任条款通过招标文件与合同约定引用后发生效力,实际执行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为准;2013 版(强制性国标)已自 2025 年 9 月 1 日起废止,不再适用。
- 措施项目清单的完整性及准确性不因合同类型改变,一律由承包人负责;"暂定数量"单价计价项目是总价合同不调整原则的唯一例外。
- 本卡讨论责任归属与调整程序,不涉及具体调整金额计算方法(15% 界限内的具体单价调整规则见第 8.9.1/8.9.2 条,另见相关卡片)。
深入查阅
- 2024 版条文详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 50500-2024:第 3.1.8 条(基本规定·清单责任)、第 4.1.4 条(工程量清单编制)、第 6.1.6 条(投标报价编制·复核与澄清)、第 8.2.1 条与 8.2.3 条(合同价款调整·清单缺陷)、第 8.9.1/8.9.2 条(调整计算)。
- 2013 版条文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 第 4.1.2 条(强制性条文)。
- 版本沿革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 2024 年第 212 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的公告》(2024 年 11 月 26 日),标准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
Keywords
- 工程量清单
- 清单缺陷
- 招标人责任
- 清单准确性完整性
- GB/T 50500-2024
- GB 50500-2013
- 单价合同
- 总价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