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知识卡.
Confidence 高Updated 2026-08-11暂无英文版

建设工程材料价格调整(材料调差)总述:适用条件、基准价、风险幅度与计算方法(GB/T 50500-2024 第3.3/8.7节及附录A、G)

材料调差四要素缺一不可:①可调范围(仅人工费、主要材料费、施工机具燃料动力费,按附录G.2表G.2.1-1/2列入合同附件);②基准价C₀(投标截止日前28天、非招标工程合同签订日前28天的市场价格水平);③风险幅度r(合同约定优先、实务3%~5%,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时波动超5%触发);④调差数量Q(按合同约定规则)。触发|Ci−C₀|/C₀>r,涨价超幅单价=Ci−C₀(1+r)、跌价=C₀(1−r)−Ci;价差=Σ超幅单价×Q,只计增值税、不计管理费利润。

Applicable Codes

  • GB/T 50500-2024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
  • T/ZBD 100.5-2023 建设工程结算审核作业指引
  • 建设部令第107号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主题定位

材料调差总纲卡:依据 GB/T 50500-2024 第 3.3、8.7 节及附录 A、G,梳理适用条件、基准价、风险幅度、计算方法四要素与配套铁律,细节见被引子卡。

核心结论

四要素缺一不可:①范围——仅人工费、主要材料费、施工机具燃料动力费可调,主要材料按附录 G.2 填表 G.2.1-1/2 作合同附件;②基准价 C₀——投标截止日前 28 天(非招标工程为合同签订日前 28 天)的市场价格水平;③风险幅度 r——合同约定优先(实务 3%~5%),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时波动超 5% 触发(8.7.2);④数量 Q——按合同约定规则。触发 |Ci−C₀|/C₀>r;涨价超幅单价=Ci−C₀(1+r)、跌价=C₀(1−r)−Ci;价差=Σ超幅单价×Q,只计增值税、不计管理费利润(3.3.5)。工期延误按责任取价(发包人原因取高者、承包人原因取低者,8.7.4);施工耗材、措施费、管理费利润不调(8.7.6)。

适用边界

法定优先、有约从约:有约定按合同,未约定才用标准兜底;禁止「无限风险、所有风险」式约定(3.3.1);固定总价合同原则上不因物价波动调整;基准价与施工期价须同口径同来源。本卡为总纲,子主题详见被引卡。

深入查阅

GB/T 50500-2024:附录 A.2.1 公式、A.2.4 报价与基准价高低关系、A.2.3 多价格平均、A.2.5 采购价法、附录 A.1 指数法、附录 G.2、第 8.7.1~8.7.6 条、3.3.1~3.3.5 条、术语 2.0.21;配套 T/ZBD 100.5-2023 第 3.1.7 条、建设部令第 107 号第 12 条。

Keywords

  • 材料调差
  • 物价变化
  • 合同价款调整
  • 价格信息调差法
  • 价格指数调差法
  • 基准价
  • 风险幅度
  • GB/T 50500-2024

Cited By